作者depravity (沉沦)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不服 PttLifeLaw #1SXAAQqd 判决
时间Sat Mar 30 19:50:44 2019
※ 引述《XindeX (火神炎焱燚)》之铭言:
1.申诉人ID:XindeX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depravity
(b)文章编号:#1SXAAQqd (PttLifeLaw)
3.欲申诉之判决︰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公告] XindeX 水桶四个月+退文
时间 Sun Mar 10 13:37: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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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65104
作者 cherish18 (CHIAO)
标题 Re: [爆卦] 徐巧芯笑称:支持侯友宜再干掉一次郑南榕…
推 a9301040 : 讨水桶 03/10 12:52
错 是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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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闻没附判决
2.没有法律问题.过多个人感想属於非生活法律问题文
3.政治文
4.未经允许转录他人文章
以上各处水桶一个月共计四个月又达退文规范标准加处退文
同一篇文章违反诸多版规足见没有遵守意思
再犯任何版规都将受到三个月以上水桶处分与并科退文
4.不服理由︰(以下内容即本人寄给板主的申诉信)
※ 引述《depravity (沉沦)》之铭言:
: 1.新闻没附判决
作者 Robbit1024 (体验多样生活)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公告] 针对版面回答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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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有权利来这里问法律问题,即便他是犯罪嫌疑人,
都有他合法保障他公平接受审判的权利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公告] 本板不提供欲违法者谘询以评估风险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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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权 若您已成为犯罪嫌疑人 仍属本板服务范围
一、犯罪嫌疑人包含侦查中、已起诉等待审判中,
或一审尚审理中,以上都无法取得判决书,此板规不合理。
作者 Robbit1024 (体验多样生活)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公告] 针对版面回答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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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律新闻评析
由於传媒乱象频生,新闻事件难免刊载不实或报导不全或无冕王不够专业,但因事关
生活法律,一般人或少能由事件学习到法律知识,因此本板可供相关提问,但发文提
问者应提出疑问诉求及提出判决文内容或连结,以免因新闻资讯不全或不正确而产生
错误不当之评论。文未提出疑问诉求者,一律予以删除。
二、我想可能此之所以板规9仅劝说「发文提问者应…提出判决文内容或连结」
却只处罚「文未提出疑问诉求者,一律予以删除。」
换言之,没附判决根本连删文都不用,
板主却破格处分也就算了,竟还升格重判水桶一个月?
: 2.没有法律问题.过多个人感想属於非生活法律问题文
作者 lawcloud (当个真正的乡民)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公告] 关於「争议案的错误!」讨论串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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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板的性质仍为公开讨论板,而非纯谘询性看板,
所以每个人都有发表文章的权利。无论他的文章内容或见解是对还是错。
就算是内容或见解错误的文章仍可以透过公开讨论的机制来获得更正与修正的机会,
这也是任何公开言论论坛的存在目的
作者 SmartLife00 (生活智库线上谘询)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公告] 本板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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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属生活法律讨论及谘询版
三、本板并非单纯「提问板」,否则应该如同该类性质看板加上「ASK」;
板规9也写「法律新闻『评析』」,所以法律「见解、讨论、评析」,
当然都属於个人对法律的所感所想,非该当处分理由。
四、文中所有问号都是一个个疑问诉求,板规又没有规定特定的提问格式方式,
何况本人属於新闻事件当事人,以「夹叙、夹议、夹问」方式,
来完整还原事实与争点,不是更能妨杜或弥补板规所谓「刊载不实或报导不全
或无冕王不够专业、资讯不全或不正确而产生错误不当之评论」,何罪之有?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公告] 关於"非生活法律文"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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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心得文为主板主将会推文要求24小时内改善以利板友专注於问题
若无改善,轻则删除重水桶
五、「过多个人感想」=「以心得文为主」,板主并未依法推文要求24小时内改善。
: 3.政治文
六、不能说案件涉及政治就是政治文,生活中多的是因政治攻防擦枪走火而兴讼。
政治人物徐巧芯因不满我不满她可受公评的名嘴政论之批判而滥诉,
当然难免不得不涉及相关政治言论,除非不将政治视为生活之一部分,
完全禁绝此类文章,小网友批评个政治就被大政客动辄提告关大家生活什麽事。
: 4.未经允许转录他人文章
作者 Robbit1024 (体验多样生活)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公告] 针对版面回答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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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别人的文章,不论转来或转出若为私人文章请先取得原作者的同意
版主於通知後二十四小时未补上,则视为未取得同意
七、公众人物涉及公共事务之公开言论,能视为「私人文章」吗?
何况是构成案情之实体证据?难道板友检举或申诉某篇文章,
还得徵得原作者同意才能转文,那谁会同意?怎麽这麽奇怪。
八、板主也完全没有依法通知我有24小时的补件期。
: 以上各处水桶一个月共计四个月又达退文规范标准加处退文
以上,1. 违反罪刑法定主义。
2.4. 违法要件尚未具足。
3. 强人所难情理不合。
三项以上违规之退文条件已消失,烦请前往帐号部申请注销。
所谓政治文亦不符比例原则,文中多少成分含量是纯为政治而政治?
而非依附顺应法律观点之所需而提及论述?水桶应予撤除。
: 推 a9301040 : 讨水桶
: 错 是退文
我觉得a9301040是毫无建设性的酸文,没想到板主竟还加码附和?
以下也都是:
: 推 talk5566 : 我看不太懂要表达的点? 是被告刚好的意义?
: 推 lu0713 : 原PO好像是江先生
: 推 sungtau : 司法还是蛮公正的
: 推 KKyosuke : 就定期讨拍文啊
我感觉他们都在幸灾乐祸(哈哈个资隐私的姓被公开)、落井下石,
完全站在政媒两栖强势权位者立场,数落奚落司法弱势被害人,
又无支撑其酸言酸语之论证,故依以下板规,於此一并申诉。
若成立我同意可以只需警告处分。
作者 Robbit1024 (体验多样生活)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公告] 针对版面回答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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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来这询问问题的,绝大多数都是不懂法律的人,就因为不懂才会来这,
询问尚未发生或可能已经产生纠纷的法律问题,我们是很专业的版,
不是那种杂七杂八的怪版,既然懂法律就尊重自己的专业一点,
"别让人嘲笑原来法律版的人根本不懂法律只会酸人",
以後希望要回答问题就认真回答问题,不想回答就不要回答,
不要在有酸人而没有建设性话语的状况发生,否则直接水桶处分。
: 同一篇文章违反诸多版规足见没有遵守意思
我查所有同理由公告,都没有这一句,只有我有。
我感受到板主的针对性,或许是看过LAW板之後所掺杂的个人立场与私人情绪?
不过看下来好像板主没遵守板规的意思比较多一点…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即上述各板主之公告。
6.板主对於本人「指证历历」之申诉,「决定」不予回应而裁示本人迳自来此申诉。
还是希望板主能来说清楚讲明白,毕竟对法律人来说,"以法服人"应为首要之务。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标题 Re: 不服 #1SXAAQqd (PttLifeLaw) 判决
时间 Sun Mar 24 16:19:2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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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依站规处理
※ 引述《XindeX (火神炎焱燚)》之铭言:
: 请问你不回应是默认无以反驳吗?
: 既然如此,请做出回复名誉及权益之适当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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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5.217.15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553607560.A.54C.html
※ 编辑: XindeX (114.25.217.152), 03/26/2019 21:49:09
1.关於新闻与政治文 补充版规 9 已说明需有判决理由 且原文(如上所转)
当事人并无说明是其本人又如若为本人则
公告14
五、於版上刊登法律问题之文章或分享,敬请勿将当事人或关系人的全名或id刊登
出来,因恐会涉及到刑事上的责任,故在此特立板规与予说明。
版规禁止提到当是人姓名
故该引用新闻与政治文判决并无不当 因为当事人需遵守板规不得PO出当事人姓名
若遵守不PO则与一般文无异刻意提到则认定有政治意涵并无不妥
另原PO文者於申诉中提及其为当事人,烦请调阅注册资料是否属实
若否则为不实辩驳,若是则其多为反一项板规"提及当事人或关系人全名"
将加处水桶一个月
另外关於处罚标准依据如下 而非该使用者所述
版面贴文箱关规定(补充)
11.有关於非生活法律问题、他版事务纷争、滥用公告、张贴广告、脏话、不雅话语(包括
但不限於猥亵、诅咒、骂人话语),政治文、违反PTT站规以及违反板规或经警告後仍
再次不听劝之文章,经版主审视过依情节轻重会给予警告、删文、水桶、劣文等处分。
另外关於任何问题都可以问和犯罪嫌疑人那是指就算你是不用是受害人是
如郑杰之杀人犯如陈进兴都可以问而不是任何非『生活法律问题』都可以问
如若曲而无限上纲则专板专用岂不伦为虚谈,在置底文Z非生活法律问题释义
以说明对板规有疑虑请先问板主,并非自行解释或是先PO文(此例能违反这麽多
有没有先看我是很怀疑)再来凹,关於上引版面贴文箱关规定(补充)9从原文可以看出
是例外的训示规定,表示只有有判决後的新闻可以问其他回归"生活法律问题"
对此本人有一篇"生活法律问题释义"置底让人了解本板规范亦已尽版主说明职责。
关於没有法律问题
本人愚昧,看不出当事人所为夹问,原申诉亦为详细提及,若申述人能在原文中具体
标示出哪些是属於"法律问题提问"则本人将认同取消此一违规
关於转录他人文章
#1RpAX6eL (PttLaw) 已同意内含他人PO文规避之未当事人允许转录
且过往该24小时通知规定一向仅试用使用X转录原文
令本人已依过往之通知方式补正通知於文末
补充说明 关於推文部分
本板未经检举而有板友推文违规水桶...等等类似字眼一向都认为是提醒原发文者,
若发文者自行删除或改正(有些得以改正),除非情节特别严重否则都认定妨碍看板
秩序情况已解除,多不会受到鞭屍处分,这次使用者提醒错误,则本人加以回覆属正当。
综上所述申述者违规变成可能有以下几种
一.维持原判 四种
二.原判拿除没有法律问题 三种
三.原判加上接露当事人或相关人姓名 五种
四.原判拿除没有法律问题加上接露当事人姓名 四种
因退文规范若数量达成并无轻重之分故退文之判决并无问题
最後若引用cherish18需补正24小时之规范则本人在此通知申诉者
您从现在开始有24小时可以请原PO来信告之本人她同意若无视同不同意
以上为过去通知之方式(板主於公开板面告之而非去信)在此应该也适用
生活法律板板主 depravity
※ 编辑: depravity (220.135.49.69), 03/31/2019 18: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