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li ( 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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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老爸的债主上门了
时间Mon Nov 19 15:32:29 2007
※ 引述《TCHCJackal (1段2巷3弄4号5楼6房7床)》之铭言:
: 钱不多....只有10几万
: 对方拿了三张影印本票
: 三张本票距离现在最近的日期是 85年年中
: 没有借据的影本
: 当时我不在家~是爷爷面对他们的 爷爷也不太清楚
: 我爸已离家近10年 最近好不容易把他规劝准备要回家了
: 却又碰到之前的债主上门 有点.........
: 我印象中 好像有啥追诉期 超过几年过後 就不算了 我也不清楚啦~
: 烦请了解的人 解说一下
: 还有说明一下~ 如何完善的处理 感谢
本票时效:发票人有记明到期日,自到期日起算三年,
未载到期日,自发票日起算三年。(票据法第22条第1项)
票据利息:本票法定利率为6%(票据法第124条准用第24条)。
且票据权利须持有票据正本使得行使,影本不得行使票据权利。
如无继承事由发生,负债不必子还,如发生继承,得依限定或抛弃方式办理。
如收到法院之本票裁定,得於20日内向法院提起因本票系伪造变造之
「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之诉,以阻却强制执行之效力!(非讼事件法第195条)
(祝处理顺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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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