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ct (CH)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车祸] 假扣押与假执行问题~~
时间Sun Mar 9 21:24:33 2008
※ 引述《ncuesteven (rock~)》之铭言:
: 我哥日前被联结车撞伤~~
: 经过三次调解不成~~
: 现在请律师提告了!
: 律师问我们要"假扣押"对方多少财产?
: 我们心里想大概是五百万~~
: 所以我们大概拿出1/3就是差不多150万左右~去进行假扣押~
: 可是今天我上网查到也可以一起提"假执行"
: 可是要使用"假执行"听说也是1/3金额~~
: 是这样吗?有这必要去使用"假执行"?
: 请教各位大大..看有没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感谢!!
律师提议「假扣押」是对的,假扣押与假处分都是保全程序,其中就
金钱请求或得易为金钱请求之请求,欲保全强制执行者,系声请假扣
押(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一项),而得於金钱请求以外之请
求,才是声请假处分(同法第五百三十二条第一项)。像你们是请求
金钱请求之损害赔偿,所以是声请假扣押。
至於你查到的「假执行」,并不是保全程序,而是执行程序,主要是
关於财产权之诉讼,原告在诉讼程序认为如在判决确定前不为执行,
恐受难於抵偿或难於计算之损害者,得声请法院宣告假执行(同法第
三百九十条第一项)。换言之,假执行只是预先执行,但其程序得进
行至查封、拍卖(变卖)、强制管理之程度(端视其为动产执行或不
动产执行而不同)。此与前开假扣押、假处分之保全程序,仅能执行
至查封程度,迥不相侔。
另关於担保金额部分,法院实务上对假扣押、假执行,均是三分之一
。此又与假处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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