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liu (泊忆)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兵役法律 使用役男出境条例 出国逾期未返
时间Wed Apr 23 12:43:35 2008
※ 引述《ludingjin (亦可)》之铭言:
: 1.我姑姑请他哥-我爸爸到美国 而我爸带家人 包括我 但那时我20岁 美国规定21岁即成人
: 不算我爸的「儿子」 那时我还在念书 所以没当兵 被通知移民後直接去当兵会过21岁
: 会通知那麽冲促是因为我姑姑在美国「排队」9年才招换到我爸 谁都说不准是哪年
晕倒中~~
兵役法规定,役男定义如下:
年满十八岁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届满三十六岁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所以,您出境时的身分为"役男"!!
先不管美国政府怎麽规定绿卡申请人或是依亲的资格,
因为这部分跟你在台湾的身分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说难听一点,你丧失绿卡申请身份,或是依亲资格,那是你家的事情,
跟台湾没关系 ^_^"
我也有亲戚依亲排队请到了绿卡,放弃资格!
我表妹高中时放弃资格,大学毕业一样申请到好学校,在美国拿到学位,
之後申请H1工作签证,再申请绿卡也都不迟...
这样比较起来,是否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心态???
为了一个美国梦而违反自己国家的法律???
相信这也是为什麽大家推文都没好口气的原因吧!!
: 2.我希望拿美国护照 条件为居住五年 并每年居住美国超过180天 否则绿卡失效
: 而当初填役男出境时 文件上说 违法会限制出境一年
: 现在牵扯到刑事可能有最高五年徒刑 当我觉得事情超乎预料中
: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但我还是希望能用美国人身份回台湾吃碗蚵仔面线或鸡排...
: 至於经济状况 我爸妈最後做的工作都是餐厅服务生(非主管) 做了五年以上了
: 但我知道比我们辛苦的家庭更多 只想表示有些移民可能是抽签 或亲戚招唤
: 大概就是这样 谢谢回覆或推文於我文章的版友们 谢谢
妨害兵役治罪条例 (民国 95 年 05 月 30 日 修正)
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徵兵处理,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到六省略)
七、核准出境後,届期未归,经催告仍未返国,致未能接受徵兵处理者
真抱歉,不管您多有诚意要跟台湾相关单位处理这件事情,
大家多能够体谅你的处境(为了美国公民身分违法),
法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就在这边,在实施中; 也在孤狗两分钟的距离...
仓卒? 这不是个好理由,真的...
我想,有担当的男生,应该至少要敢大声承认"我不想浪费时间当兵",
所以...逃了....
其实,我人在美国(退伍後留学)
对於这位板友的状况实在是同情,
但还是很难让人认同他这种为逃避兵役而犯法的初心
难道,真的值得这样的行为来换取多一年的自由??
家里父母的教育在哪? 读这麽久的书,学到哪了??
不过,既然选择要走这条路,
请乖乖坐移民监吧!!!
鸡排多吃不好,太油腻,就请让给别人吃吧...^_^"
不然你可以到附近的法拉盛去找找看有没有的吃!!
最後提醒一点,美国政府对於有台湾国籍的美国人,
若违反台湾的兵役法,就算你是持有美国护照入境台湾,
也都不会对台湾政府拘留你有任何协助或意见!!!
简言之,美国人的身分无法保障一个违法兵役法的台湾人.....
不信? 爬爬USCIS or AIT网站吧!
能留下读书,英文应该能看懂才对,这种不光采的事情,就别在BBS上请人帮忙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9.115.95.228
※ 编辑: vicliu 来自: 69.115.95.228 (04/23 12:51)
1F:推 a386036:天底下没有两全其美,全部好处独揽,坏处不要的事 04/23 14:39
2F:推 ludingjin:这篇文章很完整 谢谢 04/23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