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teshow (小鸡有一天也会变天鹅??)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车祸] 机车车祸以及...恐吓?
时间Fri Apr 25 15:51:09 2008
※ 引述《Nafusica (月有阴晴圆缺)》之铭言:
: 简述一下状况:
: 小弟在4月初在土城金城路2段发生车祸,
: 车祸地点为三线道,离十字路口约30公尺左右。
: 一位年约50左右的大婶,骑乘50cc机车,
: 带着一条西施犬,从外侧车道突然45度切入中间车道,
: 小弟在中间道直行,时速约60左右。
当地限速是多少??
: 因为对方突然闪入,未打方向灯,且低头分神照顾那只西施犬,
: 於是小弟煞车不及,就撞上了对方。
: 对方是左小腿骨折,小弟则是肩胛骨轻微裂开。
: 目前状况是:
: 1) 警察有作现场纪录(就是那张纪录事故现场的纸),双方都有签名。
: 2) 警察说纪录已经送到当地交通大队。
: 3) 对方跟我都还没有作正式笔录(因为我工作繁忙/对方在医院内休养)。
: 我个人有去医院道义上关心一下大婶,我父亲也跟大婶的弟弟协调过两次,
: 第一次协调对方语气还算和善,
: 第二次协调则是开出了60万的赔偿要求(40万薪水赔偿+20万的开刀/後续费用)。
: 由於我事发隔日就透过朋友(保险经纪人)跟保险公司联络,
: 所以我提出由强制责任险负责医药费的部份,其他可以再谈。
: 不过今日我父亲接到大婶弟弟的来电,说「叫你儿子自己来跟我谈」、
: 「60万已经很客气」、「不知道你後台有多硬」、
: 「最简单就是一条腿换一条腿」的恐吓言词。
同推文~果然是很简单的处理方式
: 我本来不太想生事,也愿意当作倒楣认赔,和解了事,
: 不过对方显然是有理说不清,而且还恐吓,兴起了我寻法律途径的念头。
: 我想请问的是:
: 1) 因为可以确认对方「未打方向灯」、「低头照顾狗」
: (以上都有警察/医护人员可作证,因为原本医护人员不让狗上车,要警察带狗,
: 这位大婶死都不肯,在地上僵持了10几分钟,只好让人/狗一起上车送亚东医院)
: 在「未保持安全距离」跟「侵犯直行车路权」之间,我可以主张後者吗?
基本上警消不会为你做任何证明,以免被对方质疑是否有偏袒的情形
如果对方也承认没有打方向灯,那就比较好办,但如果他否认呢??
未保持安全距离??这一点可能比较有问题吧,比较适用於前後车追撞的车祸案件
一般来说车祸会发生的原因,就是未注意前方车况,这都是双方有的过失
: 2) 如果现在想做正式笔录,应该是找员警还是交通大队?
现场如果已经交由交通队接办,当然就是去交通队制作笔录罗
: 3) 车祸监定的报告,是要找交通大队做吗?
要由当事人自己去申请唷,申请方式请参阅警方所开立的车祸当事人登记联单
: 4) 最後一点...因为对方有恐吓的情况...这可以提出告诉吗?
你当然可以提告阿,这是你的权利,不过最好有录音当作佐证会比较有优势
当然,你也可以对他提出过失伤害的告诉,只是当事人可能不同人喔
恐吓~她弟弟,过失伤害~载狗的大婶
: (因为亲戚就在电信公司服务,要拿到电话纪录并不复杂...)
: 恳请各位帮忙 感谢。
--
以上纯属本人拙见,如有错误,欢迎来信指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6.5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