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pan (我是潘)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消费] 维修电脑
时间Sat Apr 26 00:48:37 2008
※ 引述《bonen (陈大宝)》之铭言:
: 请问
: 当初因为重要档案遗失
: 所以口头跟电脑工作室人员说赏金3500找回遗失档案
: 但是後来交货
: 发现找回档案仅仅不到2M 其中能用者700K
: 和原本档案200M差距甚大
: 但赏金3500(含工本费)已支付
: 现在感觉对方不太想还 或是沟通协调
: 打电话找不到人又没回应
: 这样该怎麽办
: 口头上说的赏金算数吗?又 如果算数但我的前提是找回档案
: 他却只帮我找回一点即收全额赏金
: 就算以外面普通档案修复计价 也不可能只找回700K就收3500
: 这算是民事 还是消费者保护法?
: 我该找哪方面申诉 谢谢
基本上 照你的说法
口头上的约定也是契约喔
正常地解释契约 工作室人员应该构成民事的不完全给付
你可以请他们再次把你的档案重新弄回来
如果他们没办法弄回来 那你就可以叫他们把钱还你
问题是在...万一他们赖账的话怎麽办
你要主张修电脑契约的存在...有没有收据之类的存在? 电话通联?
你要主张内容有一部分是找回档案的奖赏...你给付的金额比他们定价高很多???? 其他?
不过他们如果不是对法律事务很了解的话 应该没那麽狡猾到否认这些
以上都只是我的看法 如果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人 会比我还了解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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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09.47
※ 编辑: iampan 来自: 140.116.109.47 (04/26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