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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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消费]台中县私立幼稚园退费争议 家长抗争惹官司
时间Tue May 13 23:09:08 2008
之前解答错误 深感抱歉 <(_ _)>
: 起因:(底下是我姊po在别的地方的文章)
: 因为小朋友就读的托儿所,
: 在一月七号即收毕下学期的所有注册等费用。
: 两个小朋友就要贰万肆仟元,
: 但小朋友在一月下旬时,就因为感染轮状病毒住院,
: 因此一直未到学校继续上课。
: 後来小朋友出院後,一直在家休养,也没让她们回学校就读,
: 在这段期间也才间接知道,
: 原来托儿所附设的课後托育中心(未立案),
: 有很多小朋友也感染轮状病毒而且都上吐下泻。
: 後来因为考量学校在收受学生较复杂,
: 因此在2月份有先跟校方表达要转校的意思,
: 直到三月初又跟校方再表达一次并要求退费时,
: 校方竟然说已超过退费期间一毛钱也不退,
: 而且态度很恶劣的挂我的电话,还告诉我说他们学校有监听系统,
: 我觉得很不忿忿不平,况且我们小朋友连书本也都还没拿到,
: 虽然有跟县府反应但县府说照规定他们的处理方式没有错,
: 因此想请问各位善心人士是否可以帮帮我该怎麽处理会比较好?
: 感恩呀,我们住在台中县所以托儿所是依台中县的收退费标准在办理的。
: 现况:
: 1.由於已经超过开学四周,因此就台中县的收退费标准
: 其保育费及杂费不予退还,但其余费用仍应退还。
: 另有特殊状况,由托儿所依权责自行退还。
: 2.该幼稚园的收据上只有书明
: 注册费 20000
: 活动费 600
: 而无细目
应无法有任何退费了
台中县公私立幼稚园收费标准
第五条
公私立幼稚园园生於开学後四星期内离园者,其学费及学生活动费应退还半数,
代办费已制成成品者,发还成品;未制成成品者,退还代办费。
已逾四星期者,其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除非该园有收其他费用(想不出有什麽额外费用)
否则依规则确实是一律不予退还
不过应可请求补发书本
: 3.该幼稚园的退费标准,听说只有在入学时有给我姊看一下下,
: 因此目前没有任何相关的证据。
: 4.最後,也是最麻烦的!
: 她可能是孙叔敖的故事看太多吧!
: 希望,死就死到她为止,
: 於是乎就去奇摩给了该幼稚园负评价。
: 还留言
: 只想提醒各位家长
: 到这儿千万不要预缴学费,不然会死的跟我一样惨,
: 小朋友生病连书都没拿到,要求学校退费,
: 校方却以超过期限为由,不愿退一毛钱,
: 我们连书本都没拿到呢
: 而且打电话去跟他们要求退费,还惨遭挂电话的恶运
: 所以如果有家长有小朋友要到这读书,千万不要预缴学费,
:
: 结果,对方就决定控告我姊了!
最好请台中县政府权责单位依法令开罚:
1.附设课後托育中心未立案。
2.供给不卫生之饮料或食物(请卫生机关介入调查)。
上网留言易引纠纷
文中所述虽为事实 不过感觉上并不是很客观
(园方不退费於法有据)
不过应未构成诽谤罪
令姊也可主张是描述事实而非意图诽谤
还有待提告後检察官之认定
上述供您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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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asy 来自: 59.112.198.187 (05/13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