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law (真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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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朋友与其家人在连锁义式餐厅用餐後食物 …
时间Tue Jun 3 17:29:57 2008
从本文中看来,似乎是要问谈判和解的适当金额.
首先,先就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范围来说,
的确是可以包括:
1.所受损害(医药费,看病往来车资).
2.因休养请假不能上班所损失之薪资.
3.精神赔偿.
(如果只是食物中毒,双方又无特殊身分地位问题,实务上判给金额不会太高,
先前有个颜面局部烫伤案例判给五万慰抚金,本案自当远低於此)
4.未来复原费用
这个部份需要证明,例如骨折,将来就需要拆钢钉的费用,
本案似乎比较难证明有什麽将来会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
此外,消费者保护法另有惩罚性赔偿之规定!
和解谈判中或可做为双方洽谈筹码
但是回到和解谈判来看,
当然,谈判的技巧是要注意的,
(姿态摆高,态度坚定之类,或是商家有商誉问题),
但更要注意的是,如果和解不成,你要如何实现你的权利?
诉讼过程所花费的时间以及费用,
其实非常值得把它当作谈判过程参考的因素之ㄧ,
甚至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後,仍要另行花费时间强制执行,
甚至执行不到任何财产.
职此,若依损害赔偿范围详细精算,算出损失或许是五万,
而对方如果同意赔偿三万,
是否值得为了两万的差距而另行兴讼,相当值得考量.
当然,
以上只是就实质上的利益做分析.
如果商家态度恶劣,
为了赌口气或是追求形式上的正义,
那就另当别论了.
学殖未精,谨就一时所想到的提供意见,若有疏漏,还请版上先进指教.
※ 引述《awangya (阿丸兄)》之铭言:
: 朋友不会使用PTT,由我在这代PO发问
: 朋友於家人一共4人在5/23到某义式餐厅用餐
: (在此先不公布,以利谈赔偿事宜)
: 他们晚上吃完隔天早上就出现上吐下泻+高烧不退的症状
: 看了医生之後我朋友打了好几针而她妈妈则住院超过一星期了...(目前还在住)
: 检查出来是感染了沙门氏菌,而同间餐厅别桌客人也有相同的症状
: 现在它们是愿意负担医药费,不过想请问大家的意见求偿金额要多少比较合理?
: 目前列入计算的有医药费,餐费,精神赔偿,不能上班的损失以及未来身体可能隐藏的风险
: 食物中毒造成的症状相当严重,当初也想像不到吃顿饭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 请大家给点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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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162.154
1F:→ awangya:嗯!基本上是能得到赔偿金就够了!谢谢你的回答^^ 06/03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