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bid (憔悴)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未婚生子,如何争取扶养费
时间Sat Jun 28 13:08:03 2008
抱歉 纠正一个名词
是「认领」 非「认养」
(学法律对这名词比较刁钻 因为老师说学过之後再说错 亲属就当掉)
我就我所知道的大概回应
关於认领这部份
96年新修正民法第1067条第1项规定
「有事实足认其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
得向生父提起认领之诉。」
因此并不是直接强制认领
而是你妹可以提出强制认领之请求
如果你妹胜诉的话
民法第1069之1条准用第1055~1055-2条
对於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依协议由一方或双方共同任之
未为协议或协议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之请求酌定之
也就是说
你妹胜诉後 女儿已被男方认领而视为婚生子女
监护权&扶养费用问题由双方协议
如果未为协议或协议不成
你妹或对方可以请求法院酌定
这时候就交给法院审判了
对方如果态度太强硬
建议最好找律师
我只是做简单的解答
若以上有误或另欲补充者
烦请不吝指正
祝原PO妹妹事情能圆满落幕
※ 引述《jlhuei (咕几咕几)》之铭言:
: 事情是这样的,我妹未婚生子,男方不闻不问,
: 所以想透过法律途迳跟男方索取扶养费,
: 爬文看到版友说可主张是男方非婚生子女,打教养费的给付之诉。
: 请问一定要认养才行吗?这部份是可以强迫男方认养吗?
: 我妹很害怕女儿会被男方抢走,因为男方根本就不想要这孩子,
: 如果我妹收受了男方的扶养费,将来打监护权官司时,有可能会归给男方吗?
: 麻烦大大们解答,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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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3.157.186
1F:推 jlhuei:谢谢您详尽的解说,我会跟我妹好好讨论研究的 06/29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