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沉淀)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遭酒醉人拿安全帽殴打
时间Thu Jul 10 18:18:54 2008
(前文恕删)
: 问题:
: 1.警方不帮我们做笔录怎麽办?(但却都帮对方三人作)
你就表示要提出伤害告诉 警察就一定要帮你作笔录
如果警察不帮你作笔录 就打电话或亲自到台北县警局督察室去申诉
(或是找文中提到的派出所长)
警察依伤势认为这是伤害罪嫌固非无理
但是最终还是要交由检察官和法官心证判断
个人认为敲头.踹下体这些动作甚至有杀人及重伤害未遂的可能性
提出告诉之後司法才有介入空间
: 2.我们提出告诉是否有利? 因为对方认识警方且在街上公然打人
: 担心对方根本就不害怕 且对方有大腿被咬伤
就算认识警察也只是在警询笔录上较为有利
侦查庭一开检察官都会重新询问过
对方大腿被咬伤若是在打人之时 一般而言应该会视为正当防卫
其实并不具违法性而不成罪
验伤单.监视录影带.目击证人的证词也是利害关键
: 3.我们是否可提出精神及物品的赔偿?
: 另外四人医药费加验伤也花了好几千
若有物品被毁损 应该一并提出毁损罪告诉
只要侦查终结後检察官起诉 你们就可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求偿
: 4.警方这样是否有包庇或吃案嫌疑?我们能怎麽作?
: 5.是否现在要先花10000去做我妹的核磁共振检查?
这涉及医疗专业问题 医师若有建议最好遵照医嘱检查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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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asy 来自: 59.112.199.89 (07/10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