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syvalen (我依然爱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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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车祸] 笔录没做完
时间Tue Jul 15 09:19:54 2008
※ 引述《japanmuta (无街的城市)》之铭言:
: 小弟之前发生车祸 我人受伤被送往医院 我的车子也有损害
: 对方则是肇事逃逸 有好心路人有记下对方车牌号码给警方
: 对方的资料我一无所知 连车牌也是
: 请问一下:
: (1)关於民事部分我要向对方提出赔偿,可是警方不给我有关肇事逃逸者
: 的资料,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一般车祸案件(普伤跟毁损)....通常是表示要和解(转为民事)才会给....
不然基於侦查不公开.....
理论上警方是可以不给你对方的资料的.....
不过一般车祸.....
你也通常是可以明确知道对方的资料....因为对方都在现场...可以自己问..
但你的这件是肇逃....是公诉....
你可能要等到警方函送到地检署之後....才可以试着去地检署问问书记官.....
: (2)我可以直接去地检署按铃控告肇事逃逸者要求民事部分的赔偿吗?
: 我不知道对方的资料,检察官会理我吗?
不可以....地检署不会单纯受理民事案件.....
你要不就是刑事附带民事......
要不就是民事部分另外去地院起诉(但是你必须先知道对象).....
不过警察受理了....你若是再去地检署按铃或提告.....
地检署应该是会叫你回去等.....
: (3)在警察局我笔录只做了一半,可否直接跳过警察去找检察官作笔录?
为什麽只做一半?.....没做完的警方应该会补做完吧.....
肇逃是刑案....警方应该是有结案的压力.....他一定会处理完....
承(2)...基本上....
如果警察受理了....那嚜地检署就不会另外再起一案受理....
如果你是觉得警方笔录做的不详细的话......
其实应该不会....笔录最後都会让你有补充陈述的机会.....
如果你是笔录做完才想起有事情没讲.....
你可以向承办员警要求补做或是补记载......
就算是案件到地检署了.....
如果笔录做的不好....
检察官也会发回补做或是自己帮你重问(机率不高就是了).....
通常应该是开侦查庭时....你自己出庭陈述....比较有可能....
: 感谢各位大大的回答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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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
而是偏执低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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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9.32.124
※ 编辑: ansyvalen 来自: 163.29.32.124 (07/15 09:22)
1F:推 japanmuta:感谢这位大大的回应 07/16 00:08
2F:推 ISP:就我所知 警察不给对方资料的原因 好像不是侦查不公开 07/16 22:01
3F:→ ISP:而是基於"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 但其实都适用错误 应该要给 07/16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