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音乐着作权的问题
时间Sat Aug 9 22:26:22 2008
※ 引述《yangmilk (巧七扭扭)》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母亲平时有在体育场跟大家跳原住民舞蹈。日前购买正版的原住民跳舞VCD,将其
: 转成音乐光碟带去体育场用收音机放音乐跳舞,并有请一名原住民老师教大家跳舞,每
: 名成员每月收取200元给原住民老师跟买电池,我母亲并没有因此获利。
: 今日有另一群的跳舞的人,不知道用什麽管道取得我母亲转档的音乐光碟,并打算
: 公开表演。
: 注:有打电话问出版公司,他们说只有出VCD版本,没有出CD版本
: 问题:
: 1.想请问一下我母亲私下将购买的正板VCD转成音乐光碟在体育场公开跳舞,200元是请
: 老师教舞的费用,我母亲没有收钱,是否会触犯着作权法?
: 2.我母亲如果将自己转的音乐光碟有备份给其他舞伴,这样是否会触犯着作权法?
: 3.另一群跳舞的人不知如何copy了一份我母亲自转的音乐光碟,并打算公开表演,
: 请问这样他们是否有侵犯着作权法?如果有罪的话会牵连到我母亲吗?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一、严格说起来是不合法的,就算没有营利,但是并未取得公开播放权
例如我今天去百视达买了一块热门电影的DVD,我放给一百人看,我
是违法的,正确是要向影片代理商购买电影DVD的公开播映版,你才
可以在公开场合播放。
同理
购买正版的VCD亦是此理
二、虽然法律允许影音资料重制备份,但是指合理使用,至於你母亲制作备份给多人,
不能称为合理使用,所以是触法的。
三、另一群人COPY了你母亲制作的音乐光碟,而且还打算公开表演?当然违法
不过他们违法的部份并不会牵连到你母亲,但你母亲本身就有违法了,与
另一个表演团体无关。
四、首先呢,先向代理商寻求公开放映的授权,不要用转档,然後收回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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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29.5
1F:→ yangmilk:嗯嗯 我了解了,谢谢你 非常的清楚 08/09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