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urtle (披着虎皮的小绵羊)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袋地通行的问题
时间Tue Aug 12 16:38:03 2008
※ 引述《r010500 (保你大 金蚝洨精)》之铭言:
: 标题: [其他] 袋地通行的问题
: 时间: Tue Aug 12 07:45:4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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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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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有一块地没有通外的道路,因此要通行别人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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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那块地地主故意在土地摆设障碍物,仅留一条人可以通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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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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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主说他没有禁止袋地通行外边道路, 所以符合袋地通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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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说我们不能要求太多, 不然就违反必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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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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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各位大大, 有没有司法判解是关於这方面的, 袋地通行的程度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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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得通行? 机车得通行? 汽车得通行? 箱型车得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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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各位大大帮小弟解惑
:
用回的吧..
你主要的法条是民法的787条
第 787 条
土地因与公路无适宜之联络,致不能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
围地以至公路。但对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损害,应支付偿金。
前项情形,有通行权人,应於通行必要之范围内,择其周围地损害最少之
处所及方法为之。
1.请先看红色字..这就是规定矮地通行的规定全文..
所以他并没规定需要让车可过.而且法条内也言明是通行权人.
那也就是说..人可过就ok了..车子..那不是法律的规定之内..
所以不可过合理合法
2.在看蓝色字..就是说邻地要让路给你走没错..
旦这条路是要付钱的..而不应该是免费..旦你付过钱吗?
除非你符合其他的法律条件..不然蓝色字规定应该很清楚
3.最後看绿色字..就是说..你家(通行权人)真的需要行使矮地通行时
应该找对邻地损害最少的方式来进行通行..
而不是以你家最方便的方式进行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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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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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24.8.136.215
: 推 hiturtle:袋地通行的程度到人可过就好.车子请自己想办法.法律不管 08/12 13:51
: 推 depravity:就是你现在遇到这样 人可以走就好 08/1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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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对无限期的蔓延等待,蛊惑心情的
是种轻轻的品味
转个身既可以前进,也可以後退的骄傲,
与五尺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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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32.229
1F:→ a386036:天下没白吃的午餐,付租金本来就应该 08/12 16:56
2F:→ depravity:明天全台有100家麦当劳各免费发放100个无敌双辣鸡腿堡给 08/12 17:02
3F:推 a386036:我也要吃,哪一个分店有 08/12 17:28
4F:推 depravity:10点起一起在现场看棒球的人(这就是免费的午餐了ㄎㄎ) 08/12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