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aka16 (天气终於变好了^^)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减刑条例
时间Fri Aug 15 21:39:52 2008
※ 引述《christie822 (christie)》之铭言:
: 事实经过:之前我有在版上PO关於违反商业会计法的部分的问题
: 有很多大大给我很多意见 先谢谢各位大大
: 现在有另一个问题 关於申请减刑
: 问题: 之前第一审 是由屏东地方法院判决,後来我们上诉到高等法院之後
: 由高雄高等法院判决第二审结果,最後我们上诉到最高法院被驳回
: 如今 我们律师提出紧急声请状给最高法院 要求减刑 最高法院回我们说
: [台端声请事项,如合於减刑要件,得由检察官或被告向管辖法院声请之
: ,请查照]
: 请问我们是要向屏东地方法院声请还是高雄高等法院声请??
: 谢谢各位大大的解惑
: PS.之前有大大是说,向高雄高分院声请,
: 可是我们律师说要跟屏东地方法院声请 所以才会提问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依中华民国96年罪犯减刑条例第8条第1项规定(只有犯一罪,且得减刑)
向最後事实审法院声请,而如果高雄高分院有对本案为事实审理的话
本案即向该院声请
如果高雄高分院没有审理到事实
就向屏东地院声请
如果是有犯数罪,而该数罪均得减刑的话
依同条例第8条第3项规定
得向任一裁判法院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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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0.146.155
1F:推 greenishish:等执行检察官声请就好,不然卷调来调去,反而慢 08/15 22:33
2F:→ christie822:谢谢大大的解说 非常感谢各位<(_ _)> 08/18 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