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e0705 (Einundzwanzig)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我朋友的问题~关於申请保护令
时间Thu Sep 4 22:01:36 2008
: 问题一:月月现在19岁,还没算真正成年(监护人是爸爸,他还是可以行使他的权力,
如让月月无法继续读书)。
第43条 法院依法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之人时,对已发
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负担权利义务不利於该子女。
第44条 法院依法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之人或会面交往
之裁判後,发生家庭暴力者,法院得依被害人、未成年子女、直辖市、县
(市)主管机关、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之请求,为子女之最佳
利益改定之。
: 问题二:月月9/12号注册,但注册单在月月的爸爸手上(他不还月月,月月无法注册)。
开学後 去教务处补发
: 问题三:月月想申请保护令,但不知该何时、用何种方法回家
收集言语(情绪)家暴的证据,才能收集齐全。
第2条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间实施身体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为。
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员间故意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
规定之犯罪。
三、骚扰:指任何打扰、警告、嘲弄或辱骂他人之言语、动作或制造使人
心生畏怖情境之行为。
四、跟踪:指任何以人员、车辆、工具、设备或其他方法持续性监视、跟
追之行为。
五、加害人处遇计画:指对於加害人实施之认知教育辅导、心理辅导、精
神治疗、戒瘾治疗或其他辅导、治疗。
被辱骂 录音存证
被打验伤
: 问题四:申请保护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成功?
保护令申请的条件很宽松了
几乎是有证据证明有不法行为
就会过
第13条 声请保护令之程式或要件有欠缺者,法院应以裁定驳回之。但其情形可以
补正者,应定期间先命补正。
法院得依职权调查证据,必要时得隔别讯问。
前项隔别讯问,必要时得依声请或依职权在法庭外为之,或采有声音及影
像相互传送之科技设备或其他适当隔离措施。
被害人得於审理时,声请其亲属或个案辅导之社工人员、心理师陪同被害
人在场,并得陈述意见。
保护令事件之审理不公开。
法院於审理终结前,得听取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或社会福利机构之
意见。
保护令事件不得进行调解或和解。
法院受理保护令之声请後,应即行审理程序,不得以当事人间有其他案件
侦查或诉讼系属为由,延缓核发保护令。
所以先申请保护令
: 问题五:还是图友们有更好的解决方式??
先申请保护令
打113或前往社会局
继续隐忍
一点小小建议 不足处望板上其他先进补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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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4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