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vin0 (路人甲乙丙)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公然侮辱要件
时间Fri Sep 5 01:07:48 2008
※ 引述《catsange1 (善居猫1号)》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今天楼下小孩吵吵闹闹,他们父母也不管,我哥就对他们喊"你家死人啊?"
: 结果好像吓到楼下小孩
: 结果楼下的说要告我哥公然侮辱
: 问题:
: 想请问"你家死人"有符合公然侮辱或任何一项罪名吗?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我先来澄清恐赫罪的要件
「安全」,指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发生恐惧.心理产生不安全感,但不发
客观上之危害为要件。致生危害於安全,系指受恶之通知者,因受恐吓,
产生安全上之危险与实害;在恐吓者,不必真有加害之意思,更不能真有加害之行为。
另外我刚去找了几个案例
第一个是构成恐吓的案例
九十七年检字500号 台北地院
乙○○与甲○○为夫妻关系,2 人间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称
之家庭成员关系。乙○○竟基於恐吓犯意,於民国96年8 月
4 日9 时47分许,在其位於台北市○○路○ 段201 号4 楼之
1 住处内,以自己持有之门号0000000000号行动电话(未扣
案),传送内容为「从认识你到今天,我珍惜这婚姻从未对
不起你,若你真对不起我讨客兄,那我对你家9 尊菩萨及历
代祖先起誓,你黄家即将死人并绝子绝孙」等语,至甲○○
手机内,以此加害生命、身体之事恫吓甲○○,使甲○○见
闻後心生畏惧,而危害於其安全。案经甲○○诉由台北县政
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报请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侦查
後声请以简易判决处刑。
重点是在 你黄家将死人并绝子绝孙 在另外举例 你家死人阿要给你家死光光
第二个是不成立恐吓的案例
九十二年自字579号 台北地院
被告为「你家死人」等语後,并未再具体指出如何危害自诉人家人之方法
,而自诉人於被告说「你家死人」後,仍语词坚定、执意不为离去、更积极催
讨票据债务,并无丝毫退让、亦无请求他人报警救援、更无再积极采取任何保
护自己、家人行为等情以观,可认自诉人於听闻被告此等言语後,有何心生畏
怖、危害安全,而与恐吓危害安全罪之构成要件未合。
重点是在 未具体指出如何危害他人
以下为公然侮辱罪的判例
九十六年简上自62号 士林法院
甲○○系台北县淡水镇○市○路崁顶社区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管委会)之机电委员,与该社区住户乙○○素有不睦,
,於民国94年3 月19日13时许,在上开委员会召开会议时,
管委会主委田叶东贤误认与会之乙○○无权参与该会,而向
乙○○称:「我知道你是来捣蛋的」,乙○○当场表示将提
出告诉,甲○○大为不满,乃基於公然侮辱之概括犯意,公
然以台语陈称:「要告就去告,不敢告就是猪仔子、干你娘
」等语侮辱乙○○;嗣於94年7月1日凌晨1 时许,在崁顶社
区凤祥厅区外之广场,因办理社区保全人员及委员交接事宜
,又与乙○○争执,甲○○遂承上揭概括犯意,又公然以台
语陈称:「乙○○你家死人」等语侮辱乙○○。
重点是後段乙OO你家死人等与悔入乙OO
以上资料皆出自於司法院法学资料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有兴趣人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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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poiouu
原来乡民都不笨....哇系查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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