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e0705 (Einundzwanzig)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在部落格批评店家,构成毁谤吗?
时间Sun Sep 14 11:41:05 2008
: 问题:
: 一、 http://0rz.tw/414Jr
: 这样的文章构成毁谤吗?还是在言论自由保护范围内
: 另,批踢踢不是还有黑店版,那黑店版的文章是不是都有问题?
: (虽说只要是事实就不构成毁谤,但只要对方提告,做证笔录出庭应讯,
: 那还是会影响到大家正常生活)
第310条 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罚金。
对於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於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
关者,不在此限。
第311条 以善意发表言论,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罚:
一、因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务员因职务而报告者。
三、对於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
四、对於中央及地方之会议或法院或公众集会之记事,而为适当之载述者
: 二、如果对方正式提告,检察官就一定会受理,然後相关人就要出庭应讯跟笔录
: 还是根本不觉得如何,就不会受理?
第314条 本章之罪,须告诉乃论。
: 三、文中繁殖场拼命骚扰领养者,包括深夜狂打电话跟打到公司
骚扰的部份 洽电信业者 看是否有提供 来电过滤的服务
: 还在部落格留言板公开领养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 此外还有出生年月日跟身分证
: 但方式是 x7年5月x8日, F1111111xx (亦为身分证前八码)
: 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哪些相关法律?
: 四、我的出生年月日跟身分证字号疑为其担任员警的老公帮忙取得,
: 请问这有滥用职权吗?民众该如何申诉?
收集对方公布你的资讯的网页当作证据
然後寄存证信函 请他说明资料来源并删除该项资讯
对方不从 就提告吧
如果可以查到员警滥用职权查询个人资料(非法收集)
那罪可是很重的呢 加重其刑1/2 还可以申请国赔
违反 电脑个人资料保护法 相关法条可以上法规资料库查询
若有不足之处 烦请各位先进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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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41.91
1F:→ oconnor:很谢谢 不过调查是否是员警滥权部分 是要我去调查 09/14 11:59
2F:→ oconnor:还是可请分局督察组协助调查 09/14 11:59
3F:→ icead:请上头帮忙吧..(该县警察政风室) 09/14 12:03
4F:推 taurus1981:看到员警滥权还想是不是桃园的警察,果然... 09/14 12:07
5F:推 dixdiy:店家好坏不知道是否算可受公评之事 09/14 12:46
6F:推 depravity:算,不过还是得看她怎麽评来认定 09/14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