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ghtpluie (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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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劳资] 请问旧制劳保年资保留以及後续请领的问题
时间Wed Oct 1 00:58:06 2008
很遗憾
根据小弟的了解
旧制的劳保老年给付,必须要同时符合「退保、年龄、年资」三项规定才可以给付
死亡无法等同退职,因为在旧制劳保给付里(新制也有)是属於「死亡给付」
必须在保劳保的情况下才有
这的确是旧制的漏洞
而且似乎就算是新制,也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也就是说,家属无法请领任何给付,也无法申请保费退还
以上,如有错误请不吝指正
※ 引述《alexandre (NA)》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家父於劳保投保年资22年4个月的时候,因某些因素改投公保,而劳保方面则申
: 请年资保留。不料在家父转投公保後一年多,因病逝世。公保有给予家属死亡给付,
: 但是旧制劳保条文规定,劳保转公保後续的老年给付,需要等到「年老依法退职」之
: 後,劳保才会给予老年给付。但是家父却是应病过世,不符合年老依法退职之规定,
: 所以无法请领老年给付。
: 问题:
: 1. 请问死亡的是否等同於退职?劳保局以此条文拒绝给付,是否法律条文有漏洞?
: 若是有漏洞,该由家属自行承担吗?
: 2. 劳保年资保留,对一位已经过世的人,有什麽意义呢?家属是否能再请领呢?
: 3. 如果劳保局不给予老年给付,家属能要求把22年4个月的保费退还吗?还是就这样
: 白白送给劳保局呢?
: 先感谢各位帮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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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20.149
※ 编辑: nightpluie 来自: 220.137.20.149 (10/01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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