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nyeh (hsiny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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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民事]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时间Thu Mar 19 01:37:56 2009
※ 引述《joliesarah (jacaranda)》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前情提要:
: 爸爸有两个哥哥,阿公留下一块土地分成三等分给三兄弟,
: 二哥拿钱向大哥买下他三分之ㄧ的土地,然後住在那边。
: 然而二哥经常欠银行钱,
: 於是爸爸常汇钱借他,条件是以他占有的土地建筑物所有权做交换,
: 详细款项我们都不清楚,只听爸爸说过有这麽一回事。
: 上个月爸爸过世,我们在家中找到一张协议书,
: 上头说因为爸爸借钱给二伯,故二伯以土地房子所有权的一半做交换,
: 亦即爸爸应该有1/2的土地及建物权。
: 上面并有两人的签名及盖章。
: 但当初并未办理登记,故爸爸只拥有原先的1/3土地权状。
: 问题:
: 1.请问这张协议书是具有效力的吗?
有效,但是这跟人家欠你钱你叫他还钱一样,要让他过户给你们还是要去打官司
确认债权存在後再以此为请求权基础,请求他过户房子给你们
: 2.请问若二伯知道我们打算采取法律行动,
: 然後以房子做抵押向银行贷款,
: 接着恶性倒闭不还钱,
: 我们是不是就会失去房子的所有权?
2.如果他脱产又拿土地房子所有权去抵押
银行收不到钱当然就会法拍,如果被法拍你们也就拿不到所有权
所以建议你快提告,记得要先声请假扣押避免被过户或是设定其他权利。
: 3.另外,爸爸生前曾为二伯作保向银行贷款(以土地抵押),
: 请问他过世之後,若二伯还不出钱,
: 我们(继承人)要代为还款吗?
: 问题有点复杂,
3.这是最近民法继承法的修法范围
第 1148 条
继承人自继承开始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承受被继承人财产上之一切权
利、义务。但权利、义务专属於被继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继承人对於继承开始後,始发生代负履行责任之保证契约债务,以因继承
所得之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
这要分几点来解释,要看当时另尊保证契约内容而定,
在原PO叙述中,有以不动产做保设定抵押,故可能状况有两种
但不管哪种状况,若银行债权不能实现,不动产一定会被拍卖
壹、另尊只有物保
那土地或房屋,被拍卖了以後所得之价金,如果够偿还债务还有剩
那你们可以把多的钱拿回来,如果价金不够偿还债务,那也与你们无关
贰、令尊是人保+物保:
那就要分以下几点说明
一、拿去设定抵押的土地(或房子)一定会被法拍
二、若是前述不动产被法拍所得之价金,不足以清偿另尊所替人担保之债务
则令尊的继承人需要以令尊所遗留之其他遗产清偿不足的部分。
三、若令尊所有遗产都不足以清偿前述不足之部分,则令尊的继承人
依照民法1148条第二项规定,对超过之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举例而言:
case1 令尊设定担保的土地拍卖後足以清偿所保证之债务
保证债务剩下500万,不动产卖了1000万,那你们可以拿五百万回来
银行拿走五百万,然後你们代位取得受偿权(可以跟主债务人讨500万...如果讨的到的话)
case2 令尊设定担保的土地拍卖後足以清偿所保证之债务,但总遗产足以清偿债务
保证债务剩下500万,不动产卖300万,令尊尚有留1000万遗产
那你们要再拿200万出来还,接下来如上,一样取得代位受偿权。
case3 令尊设定担保的土地拍卖後足以清偿所保证之债务,但总遗产也不足以清偿债务
保证债务剩下500万,不动产卖300万,令尊尚有留100万遗产
那你们就是把剩下的一百万都拿出来,不用自掏腰包补足两百万
接下来你们取得代位受偿权,但是金额只有400万。
以上,希望你看得懂...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谢谢 :)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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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36.2
1F:推 joliesarah:谢谢专家详尽的回答 我看的懂 谢谢您:) 03/19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