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ttSuggest
标 题Re: [建议] 禁止转录功能
发信站批踢踢兔 (Sat Oct 14 12:37:09 2006)
转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2
※ 引述《[email protected] (Veritas)》之铭言:
: 我觉得站方把内定的转录文章法
: 也就是大X键留在文章下方做记录已经很不错了
: 顶多在按大X时再出现一个警示讯息吧
: "此动作可能违反着作权法..请询求原作者许可以免误蹈法网"
我肯定站方这项设计,有提醒作用,也有助於板主及原作者
了解、追踪自己文章的流向与使用。
做得好事一回事,是否善尽职责,以及是否还有改善空间,
那又是另一回事。
: 但就像一般人安装软体都是下一步连发
: 这也只是尽人事而已
: 真正要治本的方法是提昇使用者的意识
: 但教育使用者并不是站方的工作
这个问题很有趣。假如教育使用者并非经营该言论场域的站
方之责任,那麽你认为,责任在谁的身上呢?
我同意教育使用者的责任,『不完全』落在站方的身上,可
以向外推阔到社会、政府宣导以及犯罪侦纠惩处;但是身为
言论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不可能完全豁免於责任之外。
因为:
一、内於社会、国家的言论场域,除非特别情况(例如:立
法院中的立法委员拥有言论豁免),否则必须受到国家
法律的拘束、享有国家法律的保障
所以光是宣导或是消极声明「请误蹈法网」是否足够很可商
榷;假如在消极管理中因疏忽、怠慢导致默许「蹈法网」的
行为不断发生,或者将部分使用者的权益受损推给「政府法
令宣导不足」、「社会教育失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恐怕难以自圆其说。
二、教育本身就建立在因应法律规范、社会风俗进行适度的
宣导、规劝以及规则、制度的设置
正因此,教育不仅仅在於学校和国家,家庭和社会也是教育
的一部份,光是靠警察取缔、学校考试不可能建立完善的教
育,人民反而会因为不同地区、不同场域执行法律的落差产
生「侥幸心态」,而犯罪行为就滋生於这些「法外之地」,
就等着疲於奔命的警察哪天忽然想到、或是哪个受害者忽然
爆料。
--
在无所不有的「时间」里,
感到自己的一无所有。
--
※ 发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25.232.19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