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gamenewbie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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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建议] 有关冤狱(水桶)赔偿或相关配套措施
时间Thu Jul 7 07:01:34 2011
※ 引述《a128a128 (不知书局有没有卖辣椒卡)》之铭言:
: 虽然说判决做出了就要水桶是循往例 但我在此建议
: 1.尔後判决水桶一事,是否能给予个3天~5天让被水桶者提出申诉,
: 如被水桶者未提出申诉,则照版主群之原判决水桶;若提出申诉,
: 则由版主群再行讨论,看是维持原判决还是推翻之判决,倘若维持
: 原判决後回信,而被水桶者决定申诉到小组长那,那等到时小组长
: 判决下来再处理也还不迟。
若是要说提出申诉起算暂缓水桶的处罚还有些道理,
但是连罚都还没罚就要先等个三,五天那就莫名其妙了。
照你这样说,那等个三、五天才提出申诉的,
连被水桶都不知道,那是不是要算没有被罚到水桶继续加罚?
: 4.相关之配套措施我在此有个建议,若是如同我第一点所述,则并不需要
: 相关配套措施,因为不会有冤狱之情况产生;倘若仍决定水桶公告发布
: 後直接先水桶,那之後若产生冤狱或是服刑日数超过小组长之判决,则
: 建议相关配套措施如下:
: (1)被水桶者若无罪定谳或是等待判决期间超过之後小组长之判决,其
: 所多服刑之日数,由该判决之版主吸收,亦即该版主判处其所多服
: 刑日数之水桶。例:某版友因故判处1个月,其不服上诉至小组长
: 处,而後小组长判决情节未达特别严重之地步,应判处7日。而该版
: 友等待判决期间已服刑14日,则多服刑之7日则由该版主吸收,版主
: 应自行水桶7日。
从来就没看过傻到会去这样搞的。
这就好像你跟帮你治病的人说要是你给病人吃错药,你自己也要去吃那种药,
你看看帮你治病的人接下来会不会管他的疗效只开吃不死人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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