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ntau (猫柳田博士)
看板PushDoll
标题Re: 关於第4470篇的KITTY BOYO
时间Wed Jan 2 00:33:38 2008
※ 引述《Q4 ( )》之铭言:
: 我非常不服这项判决...
: 我想请问一下所谓"版权原则"所指何物?
: 是指"作者"自己有权来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可给他人转录or修改吧!?
: 版权是属於原作者而不是板主你提的板友吧!?
: (除非板主所提的那位板友就是原着cAshoNly(或cAshoNly托其代为通知板主)
: 而他也不愿意作品给他人张贴出来)
: 若单凭他来信检举我就得被劣退警告的话
: 那我也请问一下:
: PushDoll板的那麽多作品全都有一一询问并经原着同意之後再收录进去吗?
收精华为版主职责...一般人无法执行
功能只是让文章加以分类...方便版众寻找
并非作为版主占为己有用
而且并不会将作者名字改成版主名字
这样解释应该很清楚吧!!!
当然...要是文章有说明"不收精华"版主也会尊重作者的
: 应该有很多作品的原着都不知道自己作品被收到吧!?
应该是知道!!! 不知道的话只有两种状态
1.本版的过客...或是在本版发完文就离开的人
2.该作者的文章被其他人盗用
: 都是作者发表在板上後 大家就认为可以到处贴、可以收、放进板画面
首先...本版明文
在此PO推娃就是要让大家使用
其他ANSI则要经过原作同意
然後之前说过...只有该版的版主才能收於该版的精华...
还有就是收精华是版主的职责
进板画面的话...版主通常会自由使用某篇人气高的文章作为进板...以示尊容
在下的话...放进板一定会问原作...虽然还没使用过这项权利
: 这种如无作者来信就不予理会的被动管制不是吗?
要是对这个版规有意见的话也欢迎提出修版规的提案...大家可以商议的
: 如果非原作也能检举这类文章的话
: 那我这个没做美工图的是否也有权检举那些未经作者同意收录美工图到的人罗?
同样...收精华只有版主能...且为版主职责...在这不多说
: 若只单凭这个板友来信检举的话我无法接受这个判决。
: 单凭这个板友来信的话凭什麽对我做出警告?
有板规明文规定...请自己去看
: (若这位板友也有去信询问cAshoNly并确认其不同意我张贴其作品的话也请於公告交代清楚)
那阁下应该要主动去问原作者...
现在使用者是阁下...不是检举人
所以使用者有义务去询问原作的意见
检举的话是人人皆可检举...这个是无庸置疑的...
当然...主要的判决还是在於原PO的意见
如果原PO不表态那还是会依照检举人的投诉为主
所以阁下要做的...是尽快联系原作...取得使用权
: ====
: 第二个我要说的是这种问美工图案的文章
: 若非板上有人询问且板面搜寻不着这个签名档的话我也不会闲到去贴这个签名档
: 如果真的要劣退这类文章的话
: 那乾脆禁止板上发问这类文章就好
当然可以发问啊!!!
: 免的遇到出现有板上没有的美工图的话
: 然後有人像我一样蠢的去把图贴出来又被劣退...
谁叫阁下回答时直接使用原图?
除非阁下就是原作...不然就要向原作取得使用权
回答的话通常是用文章的篇数或是的位置
: ====
: 总结几句话
: 我只想说那位板友若非原着而想要检举的话请先去信通知原作者
: 请他通知板主劣退我
: 而不要自己寄信给板主说我怎样怎样的
所以才没有劣退啊!!
在下这样解释阁下了解了吗?
若不行的话在下还会在逐句解释的!!!
或是让各位版众来讨论这件事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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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人称我猫大...仔细想想我跟猫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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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睡觉...除非必要否则不会想运动 4.有时不太爱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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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性孤僻 5.很有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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ω ≡ ◢ 3.食物怕太烫(也就是所谓的猫舌头) 6.神经很敏感
▲√ 看来猫的个性我都有了...自称"猫小"也不为过啊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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