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e24621 (c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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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区]《职训局补助80%》国贸专业人员训练班第9期
时间Fri Apr 9 11:50:33 2010
国贸专业人员训练班(第09期) 课程代码【30644】
〈结训成绩合格者将颁发职训局核可之结业证书及可登录终身学习护照〉
99年产业人才投资方案
政府补助80%(补助30人,名额有限,报名从速)
处於专业挂帅、证照引路的年代,拥有国家级的国贸专业证照,将是个人未来职场重要
的利器,对於从事的贸易业者,考取国家级的贸易专业证照,更是对个人经营能力与贸易
知识的最佳验证。
课 程 大 纲
【第一周】
1.了解国际贸易之特性与相关基本概念。
2.熟悉货物进出口签证、检验、通关流程。
3.了解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种类,能够安排相关作业。
4.能够正确具体叙述在进出口流程中相关当事人的业务操作内容。
【第二周】
1.依据不同付款方式(L/C、D/P、D/A、O/A、T/T)及贸易条件实际操作收付流程。
2.熟悉进出口货物与单据流程。
3.临场采不查阅参考书和字典的情况下,理解出口交易过程中各类英语函电的内容。
4.根据业务背景和有关资讯,独立、快捷地撰写贸易业务函电。
5.商业英文书信格式规范及内容完整,表意清楚。
【第三周】
1.了解关於成本、各项费用和利润的计算方法。
2.熟练掌握各项核算技能,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综合运用核算知识,准确、迅速地完成出口
报价与还价。
【第四周】
1.理解出口契约条款的含义。
2.熟练地进行条款的中英文互译并能够根据谈判结果、往来函电或其他资讯,准确、完整
地完成各式出口契约。
3.条款叙述正确、完整并与商定交易条件相符。
4.能够根据契约正确填制开状申请书,并根据申请书开立信用状。
5.能够解释信用状文本,并准确翻译分析信用状重要条款。
【第五周】
1.能够根据契约及有关国际惯例对信用状进行审核并准确指出信用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
出修改意见。
2.能够根据信用状和国际惯例熟练填制相关单据。
3.根据信用状条款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指出单据中存在的问题并作相应修改。
【第六~八周】
一、英文书信格式介绍 二、寻找客户 三、开发招揽信 四、交易条件 五、询价函 六、订单及接受 七、促销追踪 八、讨债及付款 九、贸易索赔信
十、挽回客户 十一、商业社交函 十二、商用英文缩写字
讲 师 简 介
【讲师】熊敏贤
经历:拥有三十年国际贸易实战经验的业者,同时教授国贸相关课程有十六年之久,
1.美商凯普电子公司 2.美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3.台北县进出口公会 4.中华贸易 股份有限公司 5.职训所国贸文书班讲师 6.华彩软体股份有限公司
专长:国贸中如何报价及其技巧、国际贸易陷阱及纠纷的防范与处理、信用状押汇「单
据瑕疵」问题解析、信用状的纠纷及其风险管理、国际贸易英文书信写作及技巧、 进出口国际贸易实务、国贸英文贸易契约订立与技巧。
授 课 时 间 / 地 点
时间:05/07(五)~06/25(五) 每周五 AM9:00 ~ PM4:00,共48小时
地点:桃园县劳工育乐中心 地址:桃园市县府路59号
报 名 费 用 / 方 式
训练费用总额$7,920 联络电话:(03)3394779、(03)3390366 石小姐
◎报名方式1:至TIMS系统网址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online.aspx→输入课程代码:【30644】→填写个资及报名资料(*为必填)→报名资料登录完成→请来
电与本会联系後续事宜。
◎报名方式2:请来电报名,并请尽速缴交申请补助文件。
※补助申请文件:相关表格请至本会网站:
http://www.tchr.org.tw【职训局课程】相
关文件说明下载,或请来电向本会索取!
受训学员於报名时缴交学费$7,920+餐费$560(餐费部分系属代订,恕无法提供单据) =$8,480,结训合格获颁结训证书後,职训局再将学费80%补助款$6,336直接拨入学员帐户
【学员实际仅负担20%的学费$1,584+餐费$560=$2,144】。
特定对象职训局补助学费100%。
报名前来电确认是否在补助名额内,并於开课前以转帐、划拨(请自付20元划拨费用)或支票邮寄至(330-53)桃园市县府路306-5号6楼。完成划拨、转帐手续後,请於收据上注明课程名称及学员姓名传真至本会。
→支票抬头:桃园县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划拨帐号:19965891 户名:桃园县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ATM转帐:联邦银行 代号803,桃园分行0032,帐号:003-10-213288-5
招 生 对 象
年满15-65岁之本国籍在职劳工,且具劳、农保身分,职训局补助80%费用。
【全额补助特定对象:具备上述资格且为独力负担家计者、中高龄者、身心障碍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户中有工作能力者及其他依就业服务法第24条规定经中央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亲属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监护人、因犯罪行为被害受重伤者之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监护人】
※更多详细课程资讯欢迎学员至协会网站(http://www.tchr.org.tw/),
如有任何问题请洽询03-3394779或03-339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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