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gigi (~爬虫板Rept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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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法规] 动物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时间Wed May 24 01:00:49 2006
我先就各个条文和宠物比较有相关的部份稍微解释一下~
当然我并非专精法律的法律系学生,
只是个人兴趣和朋友互相讨论~
所以若是未能有更精确的解释或是有疑义时,
希望legist、Turtto或是其他法律系或相关人来指正和补齐 ^^
谢谢啦
第 一 章 总则
http://0rz.net/490sX
第3条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 动物︰指犬、猫及其他人为饲养或管领之脊椎动物,包括经济动物、
实验动物、宠物及其他动物。
二 经济动物︰指为皮毛、肉用、乳用、役用或其他经济目的而饲养或管
领之动物。
三 实验动物︰指为科学应用目的而饲养或管领之动物。
四 科学应用︰指为教学训练、科学试验、制造生物制剂、试验商品、药
物、毒物及移植器官等目的所进行之应用行为。
五 宠物︰指犬、猫及其他供玩赏、伴侣之目的而饲养或管领之动物。
六 饲主︰指动物之所有人或实际管领动物之人。
第一章最重要就是第三条,
这里要注意动物的定义是脊椎动物,
所以非脊椎动物像是昆虫、海绵、水母、涡虫、麦皮虫、细菌......都不受此法管制 XD
(但是有些是受野生动物保育法管!!!)
宠物:其实我相信未来可能会不再称宠物而改称为伴侣动物~
这也是动物权的观念越来越被提倡~
饲主:这里是指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所以如果你说你系馆有一只狗是系狗,
但是"系"或是任何一个单位不能成为饲主的,
所以那只系狗也还是流浪狗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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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84.211
※ 编辑: mrgigi 来自: 140.112.84.211 (05/24 01:17)
1F:推 slzhao:大推,好期待後续的分析,但是我得睡了. 05/24 01:39
※ 编辑: mrgigi 来自: 140.112.84.211 (05/24 01:54)
※ 编辑: mrgigi 来自: 140.112.84.211 (05/24 01:56)
2F:推 TurttO:吉吉在爆肝写分析了,超热血 ^^ 05/24 02:28
3F:推 mrgigi:写一篇要查一大篇,还要回忆之前所学 orz 05/24 02:50
4F:推 TurttO:对了,系犬如果取得校园守护犬的资格,就不是流浪犬了 05/24 18:44
5F:→ TurttO:例如台大法学院的校犬来福一家,所有人就是法律及社科院长 05/24 18:45
6F:→ TurttO:同样有植入晶片及登记在案,成为正式的校狗 05/24 18:47
7F:推 mrgigi:嗯~ 要件就是人。 05/24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