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nHorn (那是个回不去的从前)
看板Reptile
标题Re: [法规] 野生动物保育法 第四章 野生动物之管理
时间Fri May 26 16:16:15 2006
※ 引述《takenaka (现职无业游民)》之铭言:
: ※ 引述《mrgigi (~爬虫板Reptile~)》之铭言:
: : <前文恕删>
: 其实我在想一个问题,每年"没入"的保育类动物有多少?
: 能够送到动物园保育中心的有多少? 保育中心"养活"了又有多少?
: 被"销毁"的又是多少? 真正的保育动物法是不是为了"没入销毁"才"没入"?
: 保育动物法是不是已经失去了意义? 小弟最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 原本想请在立委办公室的助理朋友帮忙,後来想想算了(立委真的很好调资料说)
: 原本保育类动物在台湾被养的好好的,结果被保育警察带走
: 最後沦落到销毁?...感觉怪怪的说,保育警察好像不是在教育保育的观念
: 往往却变成了杀生?...或许这个不是保育动物的本意~
: 今天抓店家,店家是利用保育动物获利者,当然有该罚之处
: 但是购买者是不是需要也受到同样的处罚?...该生物已经顺利存活的情况下
: 却因为这个法被处死?...是不是也有转换的空间值得讨论呢?
每年进收容中心的爬要看有抓到多少走私的
走私的整批货还是占收容中心动物来源的最大宗
会全部送到木栅动物园 收容中心是属於农委会的组织
木栅只是借场地给他们使用 其实跟动物园没什麽关系
爬虫馆偶尔会跟收容中心拿爬虫而已
爬虫到了收容中心不会被销毁 因为爬没有什麽人畜共通疾病
并且被没收後就是"国家财产"
通常是鸟类才会被销毁
到了动物园後会先到隔离检役专区做健康检查 粪检 疾病治疗等
直到稳定无病了才会移到收容中心的饲养房正式收容饲养
但是很多爬虫通常在这关就撑不下去了(通常会呆上三个月以上)
进年来走私被抓到的量比起陆龟开放合法进口之前应该已经少很多了
当初我在收容中心打工四个月(3年多前) 由於当时新的场地还没盖好
陆龟有些养在一些动物园空的仓库中 空间不够
动物数量又过多 人手不足 所以没办法兼顾到所有的动物
通过检役的爬在收容饲养後的死亡的案例还是每个礼拜甚至每天都会有
大多数陆龟在被没收前 饲主也都是乱养 隆背跟歪壳的乱七八糟
结石的问题也非常严重 以苏卡达为例 当时我在打工时
苏大大小小加起来的数量至少有50~100只左右 以中大型的个体居多
光要排队照X光就已经不知道要排多久了 (用手搬上卡车再载到兽医那就快累死了)
健检没办法确实顾到每一只
後来新的场地完成後 饲养环境应该改善很多了 人手方面可能还是一样不足吧
很久没进去了所以不知道现在的情况
这些动物也没办法遣送回国 也不可能开放民众领养或认养
所以只能在收容中心终老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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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可断....血可流....男儿志气不可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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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99.242
1F:推 Devilxxx:之前去参观收容中心的时候就问老师为什麽那些动物不开放 05/26 17:16
2F:→ Devilxxx:领养,配上一些配套措施之类的...例如先受训过然後考试等 05/26 17:16
3F:推 slzhao:我想关键应该是保育类,所以不能随便开放认养. 05/26 20:09
4F:→ freshguy:我也想去那里打工看看呢,学照顾动物 05/26 23:11
5F:→ takenaka:如果能够好好规划,或许会有更多的养龟人家... 05/26 23:24
6F:推 VanHorn:爬虫类是弱势族群 是被人类憎恨的族群 05/27 02:30
7F:→ VanHorn:这麽多动物都顾不来了 爬虫通常指会被摆到最後 05/27 02:31
8F:→ VanHorn:政府认为民众都不要养最好 什麽事都没有最不麻烦 05/27 02:31
9F:→ VanHorn:让更多民众养龟只会让他们更头痛 所以想靠政府不太可能 05/27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