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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联合] 大客车出事 最高拟罚百万
时间Sun Dec 10 20:11:18 2006
※ [本文转录自 BusLife 看板]
作者: BVt (魔球) 看板: BusLife
标题: [联合] 大客车出事 最高拟罚百万
时间: Sun Dec 10 20:10:35 2006
【联合报/记者陈怡如/台北报导】 2006.12.10 04:26 am
交通部昨天决定,对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受伤的重大行车事故加重处罚,罚款由
现行9千至9万元提高为10万至100万元,预定明年上半年完成修法。至於12年以上老
旧游览车,则从下个月一日起限缩营业范围,禁行部分山区道路和跨区营运。
公路总局长陈晋源指出,老旧游览车禁行的山区道路包括标高500公尺或纵坡10%以上
,例如阿里山、太平山、合欢山、中横等,都是禁驶范围。
平面道路,则禁止老旧游览车行驶公司所在地相邻县巿以外的区域,以台北巿的游览
车业者为例,车龄超过12年的车辆只能跑基隆巿、台北巿和台北县。
交通部昨天也敲定公路法修正条文草案,大幅提高营业大客车重大事故罚则,除了罚
款上限提高10倍以上,并可不经改善期,就直接吊扣或注销出事车辆车牌,或停止公
司部分或全部营业,新法适用范围除游览车外,还涵盖国道客运、巿区公车和地方客
运。
修正草案并增订,明年以後出厂的新车,使用12年就强制淘汰,但车主可申请延长使
用年限,公路总局将成立审查委员会决定是否准许展延,最多可延期4年。
交通部路政司长尹承蓬表示,修法案月底报行政院,但立法院若主动提案,将可加快
修法速度,不排除明年一月就可通过实施。
此外,交通部也决定,明年元旦起在游览车车门上强制标示车辆出厂年月、及比照计
程车管理,明订游览车驾驶执业前需接受训练,取得职业登记证才准开车等。
【2006/12/10 联合报】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36410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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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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