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y (sean)
看板Romances
标题Re: [心得] 古灵的讨论结果~~
时间Tue Jan 29 11:48:27 2008
我觉得你的文章充满了攻击性,因为你的!!!!!!,
你知道!长得像什麽吗?球棒,所以很具有攻击性,
如果你真的要说你「不带有情绪性」,我认为你不应该使用!!!,
因为它显示了你的愤怒。
※ 引述《CANDY5912 (夜羽寒翎)》之铭言:
: 顾虑我也明白!在上一篇文章中我提到所谓人多者胜
: 是因为在现今社会的道德观而言,强奸两字是无法被
: 接受的!当然不是说小妹被强奸後还会很开心的爱上
: 那个人!
你的这一段言论我不知道要怎麽回应,
但是忍不住让我联想到这个网路家族:
http://tw.club.yahoo.com/clubs/julianyan/
这是支持杨某的影迷与粉丝所建立的家族,
有一个小女生影迷表示,身为女性及杨某的影迷,
若杨某是对他做这种事情,她会觉得很开心..╮(﹋﹏﹌)╭..
也许我们也可以说这只是一个小说情节,
也许有作者正酝酿要写一本小说,是女影迷因为被男偶像猥亵,
但是在男偶像诚心诚意的道歉、悔悟之後,再加上男偶像的种种浪漫追求,
女影迷终於爱上了这位男偶像,两人婚後便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若我们将之单纯的视为是一个小说创作,当然没问题,对吧?
但是别忘了,杨某这还是犯罪,他仍必须坐牢,
小说再怎麽美化这个故事,还是必须要写到杨某去坐牢,
否则是违反现实也不合理的,毕竟犯罪者本来就应该付出代价。
当然,持有浪漫想像的创作,可写成:
由於女影迷受到男偶像诚心悔改的感动,因此男偶像只被判半年刑,
在他服刑期间,两人经由不断的书信往来,更加深了彼此的情感,
於是在男偶像出狱之後,两人终於修成正果、共创美好幸福的家庭。
不过我觉得最後应该会变成《杀夫》啦( ′-`)y-~
: 我想说的重点是指那只是一个剧情,甚至在
: 整本小说中还占不到一页的份量!结果大家看到只有
: 这一段!有人说有心之人才会在意无心之事!
小说中本来就只有一个作者想要表达的重点,
只是读者未必领会他要表达的重点而已。
前面的回文已经有版友说到「作者已死」的观点,
也就是你一再强调的「单纯的娱乐观点」,既然如此,
读者要如何诠释、强调这本作品,就不是作者可以干涉的。
同时,也因为每个人的生活经验不同,所以关注的重点也不一样,
譬如说版上多数的人都关注到古灵在此书中所传达的讯息仍是贬抑女性的,
你只是一再地说「古灵并不是要传这一点」、「不应该只关注这一点」,
那麽,你何不说说你认为古灵此书中关注的焦点为何?
你在阅读此书的时候所关注到的焦点为何?
好比我举杨某这次的案例来做说明,
在这次事件中,多数不是杨某的影迷的女性关注到的焦点是:
「杨某犯了猥亵罪」。但是身为杨某的影迷关注的焦点是:
「杨某很帅、他只是一时做错事,他做任何事我都原谅他」
而我关注到的焦点是:
「杨某虽然想开记者会演崩溃戏,但是因为後台不够硬,崩溃无效」
所以,能否请你说说你在看这本书时所关注到的焦点?
: 我想,
: 单纯用娱乐的观点来欣赏一本书应该不会很难吧!或
: 许我发这篇文同样会引来许多嘘声或是气愤之文!不
: 过此篇文章小妹是不带任何情绪留下的!
我认为你的发文充满了愤怒的情绪啊!
首先,惊叹号不是这样用的,相信你所喜爱的古灵书中有许多示范。
其次,在网路视觉时代来说,惊叹号因为长得像球棒而具有攻击性,
我很难在看到你这两篇充满!!!!!!!!!!!!!!的文章
中,体会到你说的「不带任何情绪」,反而是给我一种充满愤怒的
攻击的感觉。
: 希望各位大
: 大也能平心静气的阅读!之前回文大大说的对,不该
: 把情绪带到文章中,将情绪带到讨论之中就已经不是
: 单纯的讨论而是吵架了!
: 同样在此,小妹也不是假装谦虚!对於每个大大的留
: 言我都会确实阅读!说真的我也只是PPT上的菜鸟,什
: 麽都不是很懂,发文只是希望可以跟大家开心的讨论!
: 如果有做错的地方!真的很抱歉!
如果你只是阅读你发文之後的回应与推文,
我建议你从早期的讨论一篇篇看起,
应该对於这个议题会有更深入的理解跟讨论。
因为你的回应似乎说版上的大家都「因为那一页剧情而反古灵」,
但是事实不是这样,与你抱持相同想法的版友也有,
你应该从头看起,而不是发一篇充满攻击性符号的战文。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5.21.136
1F:推 lanzi:推「最後应该会变成《杀夫》」——(笑倒) 01/29 11:50
2F:推 ihope1987:哈哈 推楼上那句。 我跑去看家族了 居然还要加入才能看 01/29 11:51
3F:→ seay:对啊,就很想知道影迷们怎麽看这件事情,就加入了= = 01/29 11:53
4F:→ lanzi:「会觉得很开心」的小女生影迷真令人无言…… v_v" 01/29 11:54
5F:推 parisya:我看了第一段忍不住笑了 !!用太多看了真的很不舒服啊 01/29 11:56
6F:→ lanzi:这提醒(?)了我们,日後如果有艺人怪癖瘾头犯了,应该先 01/29 11:56
7F:→ lanzi:从fan club里面号召志愿者。(大误) 01/29 11:57
8F:→ seay:楼上一语惊醒众艺人(误) 01/29 12:00
9F:推 lanzi:毕竟这样可以减少很多社会案件嘛。 :p 01/29 12:01
10F:推 meisterhaft:推"杀夫"XD 其实不只是男主角性侵女主角前後的想法, 01/29 12:07
11F:→ meisterhaft:男配的意见也表现了对女性的轻蔑,好像性侵害者娶了被 01/29 12:09
12F:→ meisterhaft:害人就是对被害人天大的恩泽~ 01/29 12:12
13F:推 meisterhaft:後就是男主角个性塑造的失败,实在很难想像会因为那种 01/29 12:15
14F:→ meisterhaft:原因而且还不先查清楚真相就随意以暴力性侵别人的男人 01/29 12:15
15F:→ meisterhaft:会是什麽好角色~所以真的觉得他的个性很不连贯~虽人 01/29 12:16
16F:→ meisterhaft:人不一定有绝对的善恶~可是这个的落差未免太大了吧 囧 01/29 12:16
17F:推 Ishtar:这种"性暴力"的"负责任"态度啊....让我们回顾同样"因为爱" 01/29 12:23
18F:→ Ishtar:暴力事件:几年前有个男的"因为爱"杀了欲分手的女友後再自杀 01/29 12:24
19F:→ Ishtar:男方父母希望女方父母体谅儿子"因为爱而失去理智",怜悯他 01/29 12:25
20F:→ Ishtar:痴心一片,让两人冥婚──这是不是很有爱,很负责任的社会 01/29 12:25
21F:推 Isacat:我只想说...其实现在小孩子 很多不会使用标点符号... 01/29 12:27
22F:→ Isacat:我也曾遇过纯搭讪聊天的闲人...从头到尾使用惊叹号的XD 01/29 12:27
23F:→ Ishtar:案例呢? 像这种"因为爱"囚禁啦、暴力啦、杀死爱人的戏码, 01/29 12:27
25F:→ Ishtar:在小说中可以很容易地被美化、被同情、被原谅,但是一放到 01/29 12:28
26F:→ Ishtar:现实中,那会多麽痛苦。而这种美化对社会和人群的破坏力, 01/29 12:28
27F:→ Ishtar:又是多麽可怕呀...... 01/29 12:30
28F:推 peichuan:以前的明星刘永就是啊,杀第一任妻子(没死),後来跟第 01/29 12:42
29F:→ peichuan:二任妻子黎燕珊结婚,黎也是口口声声说相信刘,最後还是 01/29 12:43
30F:→ peichuan:又离了啊,而且黎对刘多所怨言 01/29 12:43
31F:→ CANDY5912:惊叹号只是一个习惯,让大家误会真抱歉。我会注意的。 01/29 13:05
32F:推 nouveauriche:...看到「杀夫」...嗯~可能性高达90% 01/29 13:34
33F:推 etrana:XDDDDDDDD 推杀夫 +1 XDD 01/29 14:45
34F:→ etrana:只是习惯?? 你的习惯让我们大家非常之痛苦...... 01/29 14:46
35F:推 aramaram:!!!!!!!!!!!!!!!!!!!!!!!!!! 01/29 15:04
36F:推 genderbb:想到邓如雯案 01/29 20:02
37F:推 yiwen1102:!!!!和不排版很辛苦 不过这是他的习惯 01/29 20:53
38F:→ yiwen1102:私心希望这个讨论串可以结束了...快乐讨论套书吧 01/29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