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hman (weery)
看板SCU_Talk
标题Re: [认真] "扞卫言论自由,反对名嘴条款"行政大楼ꬠ…
时间Thu May 8 21:57:26 2008
※ 引述《CRESTY (小孟孟)》之铭言:
: 针对人事室的说法,本社(大研社)有以下看法与主张:
: 1.教授的教学品质和研究成果自有教师评监和升等制度把关,不应以此为由无限上纲,
: 侵害教授的言论和人身自由。
: 2.教授们的发言内容应以事实为基础认定其适当与否,而非以「社会期待不符」「学者
: 形象」等抽象字语,要求教授就范!
: 3.教授课余时间的安排是个人自由,以名嘴条例来规范教授的课後言行,有侵害人身自
: 由之虞。
你们要用些「法律语言」,就必须符合这些语言的内涵
所谓的「言论自由」到底是什麽? 学校的「限制」又是什麽?
在言论自由的理论中,这样的限制的审查(判断)标准为何?
「你们的主张的」言论自由,有什麽学说、实务见解作为支持? 还是自创的?
还有,什麽叫做「人身自由」? 这种情况叫做「侵害人身自由」?
这些问题不先厘清,这样的说法,不过是披者法律文字外皮的「政治语言」,
对於问题毫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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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5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