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ngelion45 (太阳与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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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认真] "扞卫言论自由,反对名嘴条款"行政大楼ꬠ…
时间Fri May 9 01:03:55 2008
※ 引述《bushman (weery)》之铭言:
: ※ 引述《CRESTY (小孟孟)》之铭言:
: : 针对人事室的说法,本社(大研社)有以下看法与主张:
: : 1.教授的教学品质和研究成果自有教师评监和升等制度把关,不应以此为由无限上纲,
: : 侵害教授的言论和人身自由。
: : 2.教授们的发言内容应以事实为基础认定其适当与否,而非以「社会期待不符」「学者
: : 形象」等抽象字语,要求教授就范!
: : 3.教授课余时间的安排是个人自由,以名嘴条例来规范教授的课後言行,有侵害人身自
: : 由之虞。
:
: 你们要用些「法律语言」,就必须符合这些语言的内涵
: 所谓的「言论自由」到底是什麽? 学校的「限制」又是什麽?
: 在言论自由的理论中,这样的限制的审查(判断)标准为何?
: 「你们的主张的」言论自由,有什麽学说、实务见解作为支持? 还是自创的?
: 还有,什麽叫做「人身自由」? 这种情况叫做「侵害人身自由」?
: 这些问题不先厘清,这样的说法,不过是披者法律文字外皮的「政治语言」,
: 对於问题毫无帮助
确实,厘清字词的意义是重要的。但别太快的把「言论自由」、「人身自由」
当成「法律语言」,或者当成出自某些特定理论的谈法。
更重要的,也许是每个人都询问自己这些「字词」的意义。并且把何以这些「字词」
代表这些意义谈清楚。
如果能做到这点,在最起码的程度上,我们使用的「字词」是可以被检视的。我们
对於这些「字词」的理解,是可以「对话」的。
同样的,当校方在使用「校誉」、「教学品质」、「外界对学者的观感、期待」时,
是否也要厘清这些「字词」的意义?以及这些「字词」如何能支持校方对教授在校
外的言行作管控?
如果校方谈不清楚这些,他能推行「名嘴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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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RESTY:哲研所的果然李厉害 05/09 17:36
2F:推 analysis0813:他不是姓庄吗 还有原po好强 05/09 18:27
3F:推 wcsy:那原PO如果有心的话,是不是能把校方对字词的意义告诉大家 05/09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