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ish (elish)
看板SF
标题[The Jellicles]时间回旋
时间Sun Aug 1 22:00:46 2010
还记得,当年只有国小一年级的我,有回在地球科学全集上得知一件很惊人的事实。
那就是那颗我们每日看祂升起落下的灿烂太阳,终有一天会膨胀到很大很大,最後会
把整个太阳系都给吞进去。年幼的我知道这件事後,简直怕死了,每天抱着枕头想,
怎麽办,人类要灭绝了怎麽办……
最後怕得要死的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跑去翻了另一本书。目的是想知道太阳还
可以活多久,并依此推估人类还可以活多久。而当看见那个刚好可以用掉我十只手指
头的数字,并确定到我死掉N年後太阳都不会吃下地球时,本人又再度当起正常小孩来
,过着混吃等死的生活。
但让我们想像一下,要是有天,有批人得突然面对这个问题呢?
威尔森的时间回旋,所描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我承认上面那个问句有点儿问题,太阳随着年纪变大,绝对不会是突然发生的,
而是段很漫长的岁月。所以若人类存活到那天,在历尽了那麽长的时间後,想必
也有足够的准备了。不过呢,时间回旋就真的是件突然发生的事情。
想像一下,某天,地球突然被某个球形物体给包了起来,太阳是伪造的,月亮不
见了,星星消失啦。在这个物体包围内,地球与宇宙间的时间差是一亿倍。当我
们不经意的喝口水时,外面可能已经过了几百几千万年。在这样的催化下,太阳
将会很快地膨胀到吃下我们的地球。目睹事情发生的这批人,将亲眼面对世界末日。
然後很该死的是它不是明天来,而是在不知几十年後的某天才会到来。
还是不明不白的来,没人知道为什麽会这样。
这下要怎麽办?
说真的,假如世界末日是明天来的话,不论大家有啥想干的,都可以随你来。管他
是大哭大闹还是彼此抱抱,反正明天时间一到,大伙儿就全部去死了,不干白不干,
也算痛快不是吗?
但若是大家都知道末日一定会来,只是不知道是在几十年後来,那可就尴尬了。
说是现在马上去死嘛,动作会不会稍嫌太快了点?但说要奋力的活下去,世界末日
好像又没有远得让人如此安心,可偏偏不论干什麽,迟早都还是死。整颗星球就卡
在这不上不下,要死不死的关头上挣扎,重点是恐怕还会死得不明不白,说难过啊
,还是真难过死了。
那描述这情况的本书呢?
我一定得这麽说,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不论是科幻设定、社会演变,还是故事本身
的情节,全部都处理得非常好。作者在本书中透过种种变动,将幽微人性的每个面向、
社会将会如何发展,不分光明黑暗、脆弱偏执,全数都发挥了出来,并将其交织成
一部动人的交响曲。
时间回旋这本书的文笔十分优美,描述起影象与意念时,都像在吟咏清丽的诗歌。
但说真的,他的文字本身其实不华丽,没什麽特别雕琢的形容词,每个字我们平常
都很常见,但组合起来就是如此雅致。
而且,这也不仅是个单纯文字漂亮的故事,作者最厉害的是,他可以将人类最光明
的希望与执着投射进优美的文字里。几句简单的描述就可以让人看见美丽的事物,
每个新的体悟都让人感觉到心中产生悸动。
谈到科幻设定本身,本作其实没有什麽新概念,时间回旋中所使用的多半是曾有人
提出的理论或想法,但作者的组织功力仍高明得让人惊叹。最让人有值回票价之感
的,是本书中所牵涉到的科幻设定不止一个,而是像在挖宝物似的,本来以为挖到
的东西已经够好了,但想不到越往下东西越棒!在追寻真相的同时,每个浮出的安
排都令人震撼。
书中所使用的每个设定,其实都可以自成故事来写,甚至也不会是难看的小说。
但罗勃.查理斯.威尔森却像点子大放送似的,一口气在书中使用了一堆设定,
让作品变得无比丰富。而最有趣的是,由於作者本身也是个科幻迷,所以在书中
的某个时刻,也巧妙地以一种有趣的方式安排历届名作登场,让人不禁莞尔一笑。
回到小说本身来看,时间回旋除去科幻外皮,小说本身的情节也毫不逊色、动人
至极。全书在人性的探讨与陈述上,深刻得惊人,几乎没有多余的桥段,每样出场
的东西全用上了,还用得很好。
全书采用现实与过往交替写作的手法,这其实很常见,但用得好不好差别很大。
而本书作者在此无疑是个高手,今昔的切换交替融合得十分巧妙,完全没有刻意
的痕迹,一切自然而然的发生,简直就像兔子生来就长了两只长耳朵一样理所当然。
除去背景、设定与情节,时间回旋还有东西可以谈,甚至是最重要的东西。那就
是罗勃.查理斯.威尔森花了近六百页来倾诉的意念,那些与人类永续生存有关
的渴望与期待。这是个说穿了或许只是出自生物性上的莫名执着,但就文化面来
说却又有无比伟大的内涵。
说真的,人类是个可恶的东西已经有一堆人说过骂过唱过了(被人劈腿的情歌)
,但说到头来,我们还是人类。就如同其他生物一样,人活着就得求繁衍,别把
自己想得太伟大,老说些人类全是垃圾应该早点死光算了的蠢话。我说有这种心态
的人不去想办法了结余生,还坐在那儿大放厥词死命赖活,本身就是种自打嘴巴。
人活着,当然就得赖活着,脸皮厚点儿的,没事当然还要想想怎麽永远存续下去。
我承认我就是那种明天要怎麽过都还不知道,但却会无聊去想五十亿年後人类要
怎麽过的笨蛋。此外,从国小一年级就开始担心人类灭绝,这就叫先天下之忧而
忧吗?(不,显然是单纯的想太多)
反正呢,就因为这样,所以本书中的意念完全切中了我的心情。这是种如同涓涓
细流集成溪河,最终汇入海洋般的强大意念,是一种比暴风更狂烈,比激情更深沈
的欲望。是人类在经过跌跌撞撞後,终於踩上康庄大道,得到追寻永恒的一个机会。
我们不知道最後会怎样,但总是有一个可能性存在了。
老实说,别相信书尾那个文案,那段文字把时间回旋这部小说写得太简单通俗了
(另外,其实是本来就很难写,所以直接买就好,文案可以不用看)。事实上这
是个深刻且动人心弦的故事,而且写作技巧高超,整本书没有一段是无聊的,说
是钜作也毫不为过。
真的,很值得看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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