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id (月光森林)
看板SHU_LawGrad
标题[课业] 第一阶段选课
时间Fri Jan 9 03:06:22 2009
97学年度第2学期
第一阶段选课将於1/9(五)晚上十二点截止
有监於这学期第二阶段选课的惨痛经验(相信大家都是莫再提~~)
因此请把握第一阶段选课 挑选您心目中理想课程
首先
需先填写这学期课程内容的问卷
填完後才能选择下学期的课程 以下是笔者对於课程的介绍与推荐
1.
廖义男老师 国家赔偿法 三34
廖老师《国家赔偿法》一书 可说是国赔书籍里
经典中的经典 权威中的权威
而老师对於国家责任的定位与功能 有着发人醒思的精辟见解
老师的嫡传弟子 m版主日前一篇大作「电子资料库的国家赔偿责任」即搏得满堂彩
内容之精采 令人对廖老师直传的国赔精要思想向往不已
不只这样 KT学长去年於学生学术论文发表会 发表的国赔论文更是被选为压轴
的超级重头戏 在在都显示廖老师的国赔课程 是多麽的充实、丰富
推荐供各位同学、学弟妹们参考
2.
甘添贵老师 比较刑法 一1011
甘老师 国内刑法权威学者 学识渊博 思路清晰 本人相当亲切
一个问题 翻来覆去 让同学能彻底检视以往学习的刑法观念是否囫囵吞枣
课堂讨论内容 令人永生难忘 听老师讲述 比任何一场演讲都来得有收获
老师之所以为刑法权威 并不是因为资历 辈分 也不是像时下学者一窝蜂
在冲文章数目 而是对於刑法概念理解之透彻 实在是让学生倾心不已
只需要几个简单问题 彻彻底底的把每一部分挖出来思考
刑法功力启止是打通任督二脉 已经跟学到九阳神功或是降龙十八掌一样
令人酣畅淋漓 回味无穷
错过甘老师的比较刑法 没有什麽比这个更可惜了
3.
陈添辉老师 财产法专题 二34
财产法专题系延续上学期财产法比较的课程内容
主要是介绍各国法律的发展过程 老师已经介绍德国、瑞士、英国的发展情形
对於同学了解各国法律的由来 尤其是民法部分 视野将提升到比较法的高度
综观国内法律课程 像陈老师这样精通、重视法律的起源 可说是
凤毛麟角
知其然也知所以然 现在在看财产法的文章 真的比以前容易许多
对於问题的思考 学说与实务的见解 不再只停留记忆、背诵的程度
更能与作者达到一致的同步率 彻底掌握其来龙去脉
财产法专题预计也是以翻译原文的方式来进行上课
(这点只是暂定 同学有任何建议都可以提出来 老师会很欢迎新的提议)
越多同学参与 那麽不仅负担比较轻 而且收获也更多
4.
张嘉尹老师 比较宪法四34 法理学五34
身为老师的首席大弟子 老师御赐的主任职 甚至是专员 或是师弟等等
所谓
有课弟子服其劳 各位同学可以在老师嫡传弟子的带领下
一步步领略张老师宪法、法理学的美妙堂奥
如果不了解类比推理 在法律的学习上事倍功半 学习也无法举一反三
掌握类比推理 了解德沃金夥伴式的民主 人生将会是彩色的
司法也活过来 呃 是
司法再也不怕多数决了
老师授课认真却不严酷 非常注重同学的吸收与理解
上课时可以与老师有许多互动 这是老师非常欢迎的
5.
林恒志老师 信托法 二12
老师
幽默风趣 对於信托法概念、典故信手拈来可以讲得十分生动
让同学自然而然地将信托的起源、发展 牢记在心
去年将近有20位同学抢着选修老师的信托法 老师的口碑有目共睹
教授内容既实际 又会引领同学融会贯通
原本排斥信托法的我 也对信托法产生浓厚的兴趣
使我扬弃以往将信托法废除的见解:)
信托法很nice的 都是被一些坏人给误用 它原本是立意良善
信托法漂洋过海孤身来到台湾 工作这麽辛苦 还被财团欺负
请大家多多支持信托法 了解信托法原本的目的与功能
6.其他课程
如黄郁雯老师 电信法总论 以及黄维幸老师 宪法改革 国际经济法
柯泽东老师 国际私法 李钦贤老师 公司治理(名称不太确定)等等
张新平老师 国际贸易法 还有许多许多很好的课程
就期待大家去挖掘出来
祝大家能有个丰收的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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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14.65
※ 编辑: kilid 来自: 218.166.14.65 (01/09 03:07)
1F:推 maxtai:感谢钧正。其实,很多老师上课也是很有内容,待大家补充。 01/09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