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id (psychedelico)
看板SHU_LawGrad
标题[转录] [针砭] 评死刑争议三帖 ◎吴豪人
时间Mon Jun 7 02:09:41 2010
以下文章从ptt2的8A版转录而来
着色部分依照原本 F大对原文之标示
吴豪人老师的文章 请有兴趣者可以阅读
(可别以为是我写的喔 也不代表我的想法 只是觉得这篇适合当作开头来引战)
(如果骂马英九的部分可以更多一些就好了^_^ 不过这句争议太大 还是隐藏起来 科科)
作者 Fitzwilliam (迷途) 看板 AAAAAAAA
标题 [针砭] 评死刑争议三帖 ◎吴豪人
时间 Sun Jun 6 15:58:3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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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死刑争议三帖
by P评催稿中心 on 2010/06/04
http://pnn.pts.org.tw/main/?p=2852
废死联盟拿着两公约有何古怪,看出来了吗?
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0/06/P1050711-300x225.jpg
杀人者死,但也有例外
最近台湾社会杀声震天,彷佛将近五年来未曾执行死刑所累积的民怨一时得到抒发,人神
共愤的凶残之徒伏法,正义获得最後胜利。嗯,了不起。
我们来谈三个层次的杀人。第一种情形,死於八八风灾或九二一地震,或者,和同学去海
边戏水溺毙。
这些是天灾,是老天杀人,以万物为刍狗,没办法。尽管死者的父母家属难
过得不得了。第二种情形,
被坏人陈进兴杀了,恨死他!一定要把他杀掉。谁不让我杀他
谁就是我的敌人!OK。到此为止都很合乎人性,也符合中华法系几千年来的的「社会通
念」。第三种情形:那被蒋介石毛泽东屠杀的人呢?被李鹏杨白冰的战车辗过的天安门的
学生呢?被江泽民拷打至死的法轮功信众呢?被胡锦涛温家宝屠杀的维吾尔与图博的人民
呢?
喔,我们要往前看,要忘掉仇恨,否则就是反国家反政府,在鼓动族群对立!至少,
那也只好算是一场「天灾」,因为对手来头太大了。
杀人者没什麽来头,社会便毫不掩饰其痛恨之情;杀人者「此马来头大」,社会便噤声不
语,呃,有时候还得大拍马屁赞扬:杀得好。这才是台湾杀戮社会的历史真相与现状。
所以,
「杀人者死」的死刑逻辑,其实根本不是什麽颠扑不破的至理,而只是柿子挑软的
吃,杀人者为平凡人者死,为国家机器者生,为混世魔王独裁者圣。
杀杀人者勇,但也有例外
路人甲乙丙,李涛陈挥文,女士白冰冰,最近都反覆宣称:主张废除死刑的这些人,「只
替坏人讲话,不顾被害人感受」。从这个论点延伸出来的指控还有:「废死论者沽名钓誉
伪君子」,甚至「民意胜於国际潮流」。
勇哉斯言。这些指控其实都蛮严重的,何况把国际潮流当「姑息逆流」来抵抗,如果不是
出於义和团或蒋介石式的无知,那得要多大勇气?嗯,了不起。
不过,如果追溯台湾战後的历史,「一个都不能留」和「一个都不能死」这两方人马,真
不知道谁比较勇?
不管在过去或现在,为了洗雪被集权政府认为是「坏人」而惩罚甚至处决的人的冤屈,挺
身而出的,是哪些人?是哪些人觉得被「坏人」杀害,非杀人偿命讨回公道不可;被毛泽
东或是蒋介石杀了,却是天灾?甚至觉得他们是民族救星?替陈进兴立碑建庙两方应该都
反对,可能够容忍杀人魔王的狗屁「纪念堂」(而且还列为暂定古蹟!)的是哪一位啊?
放任两岸杀人魔王的帮凶们,不但至今逍遥法外,不但仍然手握大权,还在媒体高谈阔论
什麽「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庶民感情」的是谁?
在台湾搜寻历史事件旧闻新闻,可没有「金盾」「绿坝」从中作梗。
台湾社会每次当民主
人权被侵害的时候,出来扞卫国民权利的是哪些人?(例题一:谁曾经反对废除党禁报禁
万年国会?例题二:谁反对总统直选全民有公投的权利?例题三:谁赞成「把共匪台独党
外三合一敌人通通枪毙」?)
随便搜寻,就知道答案了。
这群真正的保守反动派,居然躲在「反对废除死刑」的「民意
」背後,抛死囚的头颅,洒自己的狗血,企图一次就全部把人权团体污名化。勇喔?
张献忠的逻辑/庶民的逻辑/奴才的逻辑
死刑存废是个艰难的,全民道德决断的问题──只有以此为基础所做的讨论,则不论赞成
与反对,对於社会都有向上提升的功能。但从总统府里的马先生,乃至於2100全民开干的
名嘴宅神们,在这段日子里的表现,却矛盾得令上帝发笑:
因为这群人疼爱蒋介石毛泽东
江泽民胡锦涛,却无法容忍「痛恨犯罪但疼惜生命」的废除死刑论者。
为什麽他们会这样矛盾?
因为他们的价值不一致,或者说根本没什麽中心价值。坦白说他
们才是最胆怯伪善的人。像我就不觉得228是天灾,我一定要追究到底,可是追究到底我
有没有要把蒋介石杀掉,有没有要把蒋介石的子子孙孙杀掉?没有。
我要先知道真相,我
最後也许还是要宽容凶手,可是我要凶手道歉!
道歉才是宽容的真正开始。这是公民的逻辑。
白冰冰可以这麽恨陈进兴,因为她知道还有比陈进兴更高的力量可以抓他,而且他已经被
抓到了所以要他死。这是庶民的逻辑。
可是,万一国家抓不到陈进兴呢?万一杀你的亲人的凶手,不是陈进兴而是国家呢?
(历
史早就证明,以国家之名杀人的可能性最大,我们现在好像已经忘掉台湾解严也才不过二
十几年前而已)。国家机器,或者希特勒秦始皇会说:「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善以报
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喔,当然啦,
这里的「天」可不是老天,而是天(王老)子,而
是政府。这是张献忠的逻辑。
庶民逻辑遇上张献忠逻辑的时候会发生什麽情况?成熟而有志气的国家这时候就会出现公
民的逻辑。不成熟而且仍然野蛮的国家,就会出现奴才的逻辑。古典社会契约里面最可怕
的就是:把犯罪者当成视为反市民,所以不是人,不能有市民的权利,所以呢,你是社会
公敌,就该死。法国大革命以後,太多的例子都是把政敌当作反革命份子或是人民公敌来
处刑的。现在中国不是这样子吗?2008年挺身抗暴的西藏一千多个人有哪个接受到公平的
审判,公开的审判?完全没有,而且就被处刑了。
全世界主张废除死刑的人和团体几乎全
都出来抗议了──这才是「国际潮流」「公民逻辑」的真谛。白冰冰女士你有露面吗?「
犯罪被害人保护联盟」或路人甲乙丙宅神ABC有发声吗?马先生曾部长吴立委又在哪里?
对大犯罪者不敢吭声,看到「艋舺」那种被美化了的犯罪又很感动,然後对这种没有止境
的、疲惫的日常生活里的犯罪,就表现得很痛恨。
哼。奴才的逻辑。
(本文作者吴豪人 辅仁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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