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
看板CourtFootBal
标题Re: [申诉]worldcup板错误的退回文章
时间Sun Nov 16 11:06:46 2014
裁决:版主判决有效,原处分不变。
1.版规确实有「劣退」这条规定
根据WorldCup版主 Monoprix 於6/20发布的公告文(见WorldCup版
#1JenzFY9)
原告违规内容为「超贴文章,挑衅板友,引战」
(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orldCup/M.1403199311.A.889.html)
超贴文章的法源根据来自於WorldCup版规第10条:
「
新闻每人每日最多5篇。心得每人每场最多1篇。
各类文章每人每日最多5篇。
以上多的劣退处理!」
该条例於6/15新增,而原告於6/19整天共发表13篇文章被视为违规行为,可适用该条例
所以根据版规第10条,处以劣退处罚,应为恰当
2.版主执行正确版规无误
根据WorldCup版主 Monoprix 於6/20发布的公告文
原告违规内容为「超贴文章,挑衅板友,引战」
挑衅板友的法源依据来自於WorldCup版规第6条第5项:
「禁止针对其他使用者谩骂、挑衅、羞辱。
……
依板主群裁量,直接删文+水桶七日;屡劝不听者,加重水桶处份。」
引战的法源依据来自於WorldCup版规第6条第4项:
「发表企图引战文章者,直接删文。
若有一连串引战文章,视为有闹版企图,依板规5处置。」
根据WorldCup版规第5条「
禁止闹板,情节轻重依板主群裁量。
刻意进行一连串行为骚扰板面秩序,劣退+永久水桶。」
由於原告的违规行为被视为引战闹版,因此版主群直接引用相关法条
给予「退文」以及「水桶噤声」处罚,并无过当之处
3.版主积极扞卫原告的发言权
纵然版规白纸黑字,但是执法时版主会尽量给予使用者最大的言论自由空间
Monoprix在此案中其实是可以对原告施以「永久水桶」处罚
不过考量自身版主裁量权後仍愿意保障原告未来的发言机会,这点值得嘉许
4.退文2篇文章被视为两个独立违规事件
原告於6/17与6/19的两篇文章被视为引战文章,因此被劣文退回也无过当
小组长以为,这两篇违规文章应被视为两个独立引战事件,所以一罪一罚而非并罚
只是写在同一篇判决文里头让原告误会罢了
※ 引述《oftisa (oo)》之铭言:
: 板主说要证据,不知道下面这些是不是证据
: 6/20 Monoprix ◇ 退回文章(政治引战)Re: [问题] J联盟跟中超哪个足
: 6/20 Monoprix ◇ 退回文章(政治引战)[心得] 足球界都中国化了吗?
: 6/20 [系统通知] ◇ WorldCup 看板暂停发言通知(水桶)
: 不过我的案件很简单,因为板规根本没有退回文章这条规定
: 所以根本没有这麽多疑点吧
的确是没有什麽疑点
只是你一直没搞清楚状况
我指的是「原告提供资讯严重不足」(见前揭文)
资讯:1.电脑上指对使用者有用之资料和讯息的总称。以别於未经处理过的资料。
2.泛指一般资料和讯息。
而你讲的是「证据」
证据:证明事实的材料。
以上字词定义来自於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
(
http://dict.revised.moe.edu.tw/index.html)
身为申诉案件的受理者,我需要原告提供「有用的资料」,
然後根据这个再去挖掘「证明事实的材料」
你提供的讯息对你而言当然是证据,但我从来不是要这个,而是资讯
而我前一篇提到的就是你给的资讯不足啊
建议原告再看看前面申诉者的文章内容,你可以发现自己的申诉文到底少了什麽……
和之前的申诉文相比,你这一篇还是明显资讯不足啊……
因为你提供的只是你自己信箱中的信件标题而已,这点资讯真的很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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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小组长层级审结
双方当事人若要上诉,请於 168 小时之内於 CourtSport 向群组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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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15.44.67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CourtFootBal/M.1416107222.A.5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