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TzuHao (看球鸟炮陈祖豪)
看板SP1_AllSport
标题[沟通] (BaseballXXXX) 2024/11/24
时间Sun Nov 24 00:48:16 2024
[Ⅰ] 沟通对象:(请於下一行说明看板名称及板主代号)
BaseballXXXX/ELV420
[Ⅱ] 板务处分:(请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码)
#1dEr-YbO (BaseballXXXX)
[Ⅲ] 沟通主张:(请於下一行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请求解除禁言or减少禁言时间
[Ⅳ] 沟通理由及说明: (请於下一行进行陈述)
我於文章中并未提及社交平台资讯,
图片中也无露出此为何平台之资讯,
他人仅能以推测、比对、搜寻等第二步行动得知此图中为何平台资讯。
该使用者於本站使用者资讯之个人名片中有附上个人FB网站连结。版主认为该使用者之FB资
讯为公开资讯,而其他通过推理动作获得之资讯不属公开资讯。
两者都需经过推理,但版主对於两种讯息的解读并不同。由於我并未提及平台,他人无法直
接得知此帐号为何种社群帐号。因此,我认为我所泄露之资讯属於身分讯息(使用者名称,
头像),使他人能经推理、搜寻等手段得知该使用者之社群帐号。
然而,身分讯息(使用者名称、头像)已经能从该使用者於PTT使用者资讯之个人名片中的F
B个人连结得知,在身分讯息(使用者名称、头像)相同的情况下,他人只要看过名片中的F
B连结就能知道其他平台中使用此使用者名称及头像的人为此PTT使用者)
简单来说,我泄漏的资讯仅能让他人将此类帐号名称与PTT ID做出连结,而这种事情从他名
片中的FB连结就能做到了,并非是我贴出图片後才能让他人连结。因此我认为我露出之资讯
并不是非公开资讯。
如果我明确的写出这是他「何种社群的帐号」,我认为有违反版规;若使用者未於个人名片
中贴出个人FB连结,我也认为有违反版规;但我既没有写出精确的资讯,使用者也有主动透
露相关资讯,截至今日仍存在。因此,对於该社群资讯究竟是否为使用者之非公开资讯,我
认为仍有讨论到空间。
综合以上,请求版主解除禁言或是减少禁言天数。
[Ⅴ] 检附证据:(请於下一行进行补充说明,若有需要请提供寄件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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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沟通案提案人请详阅并务必遵守本板置底之申诉规则,并确实填写沟通文。
※ 请注意!若沟通案提案人不遵守格式及相关规则者,本板板主得拒绝处理该沟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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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9.95.18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P1_AllSport/M.1732380498.A.379.html
1F:→ ChenTzuHao : 不好意思,发文标题部分日期有误 11/24 23:29
2F:→ ChenTzuHao : 在这里做出编辑修改 11/24 23:29
※ 编辑: ChenTzuHao (42.79.130.62 台湾), 11/24/2024 23:31:01
3F:推 ELV420 : 您现在的症结点是图片没有露出该帐号为哪个社交平台 11/26 16:29
4F:→ ELV420 : ,需再次搜寻比对才会知道是什麽平台 11/26 16:29
5F:→ ELV420 : 而我们判定为肉搜的标准就是:非该名使用者主动透露 11/26 16:29
6F:→ ELV420 : 的个人资讯,而在此案就是该使用者的个人fb帐号,因 11/26 16:29
7F:→ ELV420 : 此po出该使用者之fb并未构成违规 11/26 16:29
8F:→ ELV420 : 所以反过来说就是po出fb以外的任何社交帐号都是违规 11/26 16:29
9F:→ ELV420 : 的 11/26 16:29
10F:→ ELV420 : 而该截图可以明显得知非fb的介面 11/26 16:29
11F:→ ELV420 : 因此构成违规,以上。 11/26 16:29
12F:→ ChenTzuHao : 该使用者是将FB的页面放在使用者资讯的个人名片, 11/28 12:41
13F:→ ChenTzuHao : 名片的功能是为了让别人认识自己 11/28 12:41
14F:→ ChenTzuHao : 、提供联络资讯供他人联系, 11/28 12:41
15F:→ ChenTzuHao : 在此可依意图对公开资讯采扩张解释。 11/28 12:41
16F:→ ChenTzuHao : 名称图片全都一模一样, 11/28 12:41
17F:→ ChenTzuHao : 又是自己放在个人名片栏位希望大家看到的, 11/28 12:41
18F:→ ChenTzuHao : 还能称之为非公开资讯吗? 11/28 12:41
19F:→ ChenTzuHao : 只能说是人尽皆知的非公开资讯了。 11/28 12:41
20F:推 ELV420 : 再次重申,此案的判决与fb无关 11/28 17:13
21F:→ ELV420 : 回覆完毕。 11/28 17:13
22F:推 ChrisDavis : 两造明显无交集 可上诉至SP2 12/02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