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utydots (曾经的感动)
看板SP1_Basket
标题[板务] (basketballTW) 板规2-2影射不当行为释疑
时间Sat Nov 4 18:45:43 2023
[Ⅰ] 建议对象:(请於下一行说明看板名称及板主代号)
basketballTW/NanashiMumei
basketballTW/Pash97143
basketballTW/ZIDENS
[Ⅱ] 建议案之主张:(请於下一行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板规释疑
[Ⅲ] 建议理由及说明(请於下一行进行陈述)
板主您好,针对basketballTW板规「影射不当行为」,个人认有释疑的必要,也想请问程
序上是否应先公告水桶再执行水桶,先说声处理板务辛苦了。
范例原文先附上:
https://reurl.cc/4Wval3,而板规2-2是「本板讨论请勿对板友、球员
、球队、裁判、记者以及公众人物做谩骂侮辱(含国骂)、不雅字眼、不雅昵称和影射不当
行为,勿蓄意改名及诋毁,暗喻字眼亦同。」。在范例这件所用的板规应该是禁止对裁判
影射不当行为。
依NanashiMumei板主於basketballTW板水桶公告下的说明(谢谢说明),该文违反板规2-2
是因内容为裁判兼职、裁判误判很多,#有点意思,又不明说到底要说什麽。因突然旧帐
重翻,没有明说主旨,再加上下面推文继续模糊不清,故板主认为是影射。
我稍微查了一下法院判决,认为有几个问题:
一、板规2-2影射不当行为是处理事实陈述?还是意见表达?
参考这两则判决:
1、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129号民事判决(
https://reurl.cc/9RLrlv)意旨:「按事
实陈述与意见表达本未尽相同,前者具有可证明性,後者乃行为人表示自己之见解或立场
,属主观价值判断之范畴,无所谓真实与否,在民主多元社会,对於可受公评之事,即使
施以尖酸刻薄之评论,固仍受宪法之保障。…」
2、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484号刑事判决(
https://reurl.cc/8NL3kb)意旨:「事实
陈述有所谓真实与否的问题;意见表达或对於事物之评论,因为涉及个人主观评价的表现
,即无所谓真实与否之问题。…我刑法诽谤罪仅规范事实陈述。至於针对特定事项,依个
人价值判断提出主观之意见或评论,纵使尖酸刻薄,批评内容足另被评者感到不快或影响
其名誉,并不在诽谤罪之处罚范围。而未指摘或传述不实事实之侮辱罪,其言论即属意见
表达或对人之评论,对於名誉权之侵害相对较小,更应受到言论自由之保障…。」
适用到范例文,该文可分4部分,第1是贴裁判本人的FB贴文、第2是贴P+裁判报告,第3是
作者写「钢铁人得利2次;国王得利4次;裁判#66彭士轩5次误/漏判(富邦业务?),第4
是作者接着写「现在看是不是#有点意思」。第1~第3都是事实陈述,且是依据具可信度的
佐证资料所言,第4部分,也就是争议所在,被认定是事实陈述?还是意见表达?因两者
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评判及原则,希望就这件范例及通案的标准获得释疑。
二、板规2-2影射不当行为如何认定?
再参考这两则判决:
1、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35号民事判决(
https://reurl.cc/z64evk)意旨:「侵害名
誉权之行为,当不以直接之方法为限,倘以间接之方法,例如藉字里行间之意义使他人因
该影射而受名誉之损害,亦属之。」
2、高等法院112年度上易字第150号刑事判决(
https://reurl.cc/r641xO)意旨:「若并
无该事实存在,或无其他证据证明其所陈述或评论之事实存在,却藉由影射、隐喻方式,
使人产生该事实可能存在之误认,进而对该事实相关人员之品德、操守产生质疑,则此种
作为,难谓对於遭影射、隐喻之人员名誉无何侵害,自难谓言论自由之正当化理由。」
对於「影射」,这两则判决做出进一步解释,或许值得参考:
「以间接之方法,例如藉字里行间之意义使他人因该影射而受名誉之损害」
「无该事实存在,或无其他证据证明其所陈述或评论之事实存在,却藉由影射、隐喻方式
,使人产生该事实可能存在之误认,进而对该事实相关人员之品德、操守产生质疑」
放在范例案,「现在看是不是#有点意思」,字里行间之意义作了什麽影射?或使人产生
什麽事实可能存在之误认?如何推导得出?希望就这件范例及通案的标准获得释疑。
以上,感谢拨冗处理。特别是我不想在期中考期间让板主为难,但言论自由是基本权利,
可以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会活动之功能得以发挥(释字第
509号解释参照),因此必须提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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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0.24.16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P1_Basket/M.1699094745.A.A7B.html
※ 编辑: beautydots (111.240.24.160 台湾), 11/04/2023 18:52:28
1F:推 ZIDENS : 阿~我还在请假中 没办法完整阅读论述 抱歉 11/04 18:53
咦 Z板请假? 怎麽了?
※ 编辑: beautydots (111.240.24.160 台湾), 11/04/2023 18:56:50
2F:→ ZIDENS : 手术康复期中 大量缺血 11/04 19:00
Z板 保重身体啊!
祝您早日康复
※ 编辑: beautydots (111.240.24.160 台湾), 11/04/2023 19:31:07
3F:推 Pash97143 : 原文提及裁判主职 一场比赛的裁判报告没问题 11/04 20:36
4F:→ Pash97143 : 但後面写了改为裁判误判次数 有提及富邦业务 最後 11/04 20:37
5F:→ Pash97143 : 问是不是有点意思本来我就会觉得算是影射了 而该发 11/04 20:37
6F:→ Pash97143 : 文者又在敏感时刻发文 我认为2-2影射没有问题 11/04 20:37
7F:→ beautydots : 请问影射什麽呢? 11/04 21:56
8F:→ beautydots : 板主觉得「现在看是不是#有点意思」是原作者做事实 11/04 22:04
9F:→ beautydots : 陈述还是意见表达呢? 11/04 22:04
10F:推 Pash97143 : 我觉得他影射裁判因为富邦业务的身分而制造错误判 11/04 22:32
11F:→ Pash97143 : 决 11/04 22:32
P板并未说明如何推导得出文章影射不当行为(通案性的规则)及本案如何运用该规则判定
违反板规。
如上所述,我把该文分为4部分
第1附FB贴文佐证某裁判职业,可见其系富邦业务员兼职
第2附该裁判误判多的一份裁判报告(*非富邦的比赛)
第3综合1和第2,原作者指出裁判有误判多且利益冲突未回避情形
第4引P+口号,说「现在看是不是#有点意思」
P板说这是影射裁判因为富邦业务身分而制造错误判决,但原作者所举第2部分并不是富邦
的比赛,如何推导得出这样的影射?
这位裁判是富邦业务员,先前板上曾讨论过,但PLG没有回应过这件事,我更关心的是,
PLG也没有订出裁判回避的规范。在这个监督力道加大的现在,希望大家再看看这件事,
因为它涉及联盟未规范裁判回避利益冲突、未促进裁判降低误判率等事,为什麽朝影射不
当行为方向认定违规呢?
同於这篇回Z板说明,因推文难以排版。
程序部分,站规有以下规定:
https://imgur.com/ZJPwY8n.jpg
违规行为之处分经公告方生效力,请问怎解?
实体部分,Z板说第一点-时间点的问题,恕我最最无法认同。
言论自由应包含何时发表言论,特定时间点不得发表争议言论,这很像戒严(戒严也有程
序如发布戒严令) 。
所以,这是我主要想释疑的一点,可以因时间点敏感就认定落入板规影射不当行为吗?如
果这样要不要先在板上发戒严令呢?
Z板说的第二点看来是把原文的「有点意思」认定具影射意味了,但「有点意思」是PLG口
号,用PLG口号作结,我解读为对PLG联盟喊话,喊的是联盟至今未订出裁判回避的规范,
到现在打完三季,裁判误判多的也还是误判多。为什麽这不是合理讨论呢?
Z板说的第三点跟第一点有一点类似的地方是,像是在说没有之前的讨论脉络,为什麽在
这个时间点跑出这一篇?但如我第一点想说的,这是发表言论的必备要件吗?如同先前t1
斗殴事件,板上时不时就有热心大大提醒,阎家骅和林玠禾的理事职位,t1处理了吗?这
篇不也类似吗?PLG的裁判回避规范,PLG处理了吗?
以上,是我对板规2-2影射不当行为标准及应用的疑惑,谢谢板主!
※ 编辑: beautydots (111.240.24.160 台湾), 11/05/2023 10:53:14
12F:推 ZIDENS : 实务上水桶系统不可能达成先公告再水桶 11/05 13:22
13F:→ ZIDENS : 所谓效力要如何解释要请站方说明 不是板务内容 11/05 13:23
14F:推 ZIDENS : 然後後续的部分 所以我说两方思考基准点不同 11/05 13:24
15F:→ ZIDENS : 并非特定时间点不得发表争议言论 11/05 13:26
16F:→ ZIDENS : 在板务角度看来是利用敏感时间点引人联想且刻意不做 11/05 13:27
17F:→ ZIDENS : 完整说明 就是意图影射 11/05 13:27
18F:→ ZIDENS : 问题不是出在「这个时候不能讲到裁判」 11/05 13:28
19F:→ ZIDENS : 而是「这个时候提裁判但我又不讲他怎麽了你们猜猜」 11/05 13:28
20F:→ ZIDENS : 的这个行为 一昧在"言论"上做讨论双方不会有结果 11/05 13:29
21F:→ ZIDENS : 因为立基点就不同 11/05 13:29
22F:→ ZIDENS : 如果回应文章所言 在我个人立场上若他是明确指责误 11/05 13:32
23F:→ ZIDENS : 判一事或联盟未处理一事对我而言都是能接受的 11/05 13:33
24F:→ ZIDENS : *没有果== 11/05 13:33
25F:→ ZIDENS : 但列出误判 要大家自己想想 明显不是这麽一回事 11/05 13:33
26F:推 ZIDENS : 这种事情大家心照不宣 与其执着言论上的「我没有说 11/05 13:35
27F:→ ZIDENS : 」大可直接说的明明白白不是吗? 11/05 13:36
28F:→ beautydots : 我看过相关判决的想法是影射要有影射事实,若连影 11/05 14:48
29F:→ beautydots : 射什麽事都不确定,怎能论影射。一段言论可以说很 11/05 14:48
30F:→ beautydots : 尖酸刻薄、让人恨得牙痒痒,但那跟影射还有一段距 11/05 14:48
31F:→ beautydots : 离。板主说的「利用」敏感时间点、「刻意」不做完 11/05 14:48
32F:→ beautydots : 整说明,带有主观看法;写的模模糊糊也不是违规的 11/05 14:48
33F:→ beautydots : 行为(板规没有言论不可模糊的禁止事项),若板规2-2 11/05 14:48
34F:→ beautydots : 凭靠主观臆测模糊判断,裁量不会超出板规授权吗? 11/05 14:48
35F:推 ZIDENS : 板规裁量本来就是板主自由心证喔 11/05 14:55
36F:→ ZIDENS : 说穿了PTT和乡民只是民事关系而已 11/05 14:56
37F:→ ZIDENS : 你的观点依旧是在言论上 而板务方观点是在行为上 11/05 14:57
38F:→ ZIDENS : 这不会有交集的 11/05 14:57
39F:→ beautydots : 程序面的问题,看了觉得有点疑惑,不是应该是板主 11/05 14:57
40F:→ beautydots : 作出合站规的有效处分?这样说很像是板主作出处分 11/05 14:57
41F:→ beautydots : ,让被处分人自己去问处分效力? 11/05 14:57
43F:→ ZIDENS : 原始文件为2005年 而新版水桶系统则是2007年上线 11/05 15:00
44F:→ ZIDENS : 过往水桶没有纪录 所以需要公告告示 11/05 15:01
45F:→ ZIDENS : 如今有水桶系统纪录 公告中也是展示"执行结果"用於 11/05 15:02
46F:→ ZIDENS : 检视有无成立或疏漏 11/05 15:02
47F:→ ZIDENS : 站规是否不合时宜 不是板务方可以做的解释 11/05 15:02
48F:→ ZIDENS : 但实际上系统是这麽一回事 11/05 15:02
49F:→ beautydots : 这篇想请问板主群对於板规2-2影射不当行为的审查标 11/05 15:09
50F:→ beautydots : 准,答案是自由心证,依「敏感的时间点说的模模糊 11/05 15:09
51F:→ beautydots : 糊」这个行为就可以认定是了。我只能叹气。 11/05 15:09
52F:→ ZIDENS : 要浓缩上纲的话确实可以这麽说没错 11/05 15:13
53F:→ ZIDENS : 我不认为後续若出现于容赶球迷出场是不是#有点意思 11/05 15:13
54F:→ ZIDENS : 黑人对现场主持人指点是不是#有点意思 11/05 15:13
55F:→ ZIDENS : 琼斯盃进球就被换下场是不是#有点意思 11/05 15:14
56F:→ ZIDENS : 等文章出现都会是合理的讨论 11/05 15:14
57F:→ beautydots : 在对#有点意思这个词这麽反感的同时,是否也可以想 11/05 15:19
58F:→ beautydots : 到这是PLG的口号?板众跟着喊一声PLG口号是说了什 11/05 15:19
59F:→ beautydots : 麽大逆不道的话吗? 11/05 15:19
60F:推 ZIDENS : 这四个字在是PLG口号之前同时也是代表着字面上的 11/05 15:20
61F:→ ZIDENS : 意思 包含即使是PLG口号他也是这个意思 11/05 15:20
62F:→ ZIDENS : 就像#想不到吧 他的意思就是想不到吧 只是他也是T的 11/05 15:22
63F:→ ZIDENS : 年度口号 11/05 15:22
64F:→ beautydots : 我本来叹气完就要算了,但看Z板的预言不能接受…… 11/05 15:23
65F:→ beautydots : 那些就是酸言酸语,又影射了什麽?若都要用影射办 11/05 15:23
66F:→ beautydots : ,是不是自己心中黑影幢幢,也把板规影射过度扩张 11/05 15:23
67F:→ ZIDENS : 那可以选择把话讲清楚 11/05 15:24
68F:→ ZIDENS : 影射/隐射一词中的影/隐就是暗中的意思 11/05 15:24
69F:→ ZIDENS : 如果上纲到都只是含糊其词的话 那影射永远不会成立 11/05 15:25
70F:→ beautydots : 怎麽会影射永远不会成立?以上面的判决为例,都有 11/05 15:28
71F:→ beautydots : 影射事情。判决中也说是藉由影射、隐喻方式,使人 11/05 15:28
72F:→ beautydots : 产生该事实可能存在之误认。 11/05 15:28
73F:推 ZIDENS : 我举个实例吧 11/05 15:29
74F:→ ZIDENS : 你记不记得我有说过不是有WSBL板吗这件事 11/05 15:29
75F:→ ZIDENS : 当时你就认为我的意思是发在台蓝板干嘛 11/05 15:30
76F:→ ZIDENS : 这是不是属於你认为我这句话有影射干嘛发台篮板的 11/05 15:30
77F:→ ZIDENS : 意图 11/05 15:30
78F:→ beautydots : 不是,影射是针对事实,当时我也没有觉得您影射, 11/05 15:31
79F:→ beautydots : 我是怀疑您就是那个意思,而进行沟通。 11/05 15:31
80F:→ ZIDENS : 但事实是我没有这个意思也没有相关说词不是吗 11/05 15:32
81F:→ beautydots : 所以我当时跟您沟通,问您的意思是如何。 11/05 15:36
82F:推 ZIDENS : 是 所以在行政流程中这可能就是後续SP1的事情了 11/05 15:37
83F:→ ZIDENS : 我当时的发言并没有涉及违规项目 没有处分的问题 11/05 15:38
84F:→ ZIDENS : 但此案有涉及违规项目 所以当然需要先行处分 11/05 15:38
85F:→ ZIDENS : 後续沟通就是SP1的流程 SP1沟通後的部分我没有想法 11/05 15:39
86F:→ ZIDENS : 也没有要回应的 仅是作为板务群在判定标准上告知若 11/05 15:39
87F:→ ZIDENS : 此案我有参与 当下我也会判成立 并告知您心证过程 11/05 15:39
88F:→ beautydots : 若板众对板主的话有疑问,留言沟通,若板主对板众 11/05 15:41
89F:→ beautydots : 的话有疑问,先删文水桶,板众申诉再沟通 这样吗? 11/05 15:41
90F:推 ZIDENS : 发表文章的话是这样 因为板面处理有即时性和"删除" 11/05 15:42
91F:→ ZIDENS : 处分 推文则无 所以有检举板可以沟通 後续也不会删 11/05 15:42
92F:→ ZIDENS : 除推文 11/05 15:42
93F:→ ZIDENS : 并不是板主对板众之间的不平衡 11/05 15:42
94F:→ ZIDENS : 只是受限於BBS型态的管理模式而已 11/05 15:43
95F:→ ZIDENS : 若BBS能先隐去发文待处理完毕後再做处分当然可以先 11/05 15:43
96F:→ ZIDENS : 沟通 但BBS并没有这个功能 这只是折衷作法 11/05 15:44
97F:→ beautydots : 我大概知道您的意思,虽然不完全认同,尤其是影射 11/05 15:52
98F:→ beautydots : 的成立范围部分。这篇一些判决希望提供给板主们参 11/05 15:52
99F:→ beautydots : 考,希望您们可以思考酸言酸语、讨人厌的讨论和影 11/05 15:52
100F:→ beautydots : 射的距离,在判断当下谨慎而为,谢谢。 11/05 15:52
101F:推 NanashiMumei: 我後来还有在水桶公告下补几句 你应该也有看到 11/05 23:17
102F:→ NanashiMumei: 对我来说 有提到"现在"就不能把任何时间当一样标准 11/05 23:17
103F:→ NanashiMumei: 判 11/05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