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y790116 (盖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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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棒球版版主gary790116恶意列退
时间Sat Jun 16 00:37:20 2012
在该使用者的文章中,所提及的被冤枉的球员是坦承收钱放水
或者是在一审被判刑的球员
证据如下:
http://www.nownews.com/2011/06/30/732-2724221.htm
前兄弟象「黄金战士」陈致远、蔡丰安和前La New熊队投手张志家,
尽管开庭时三人都坚称自己没有打假球,但
法官认为三人身为明星球
员却收受贿赂,影响球赛,「恶行重大」,蔡丰安1年有期徒刑、并
科200万,全案仍可上诉。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6%9C%B1%E9%B4%BB%E6%A3%AE
节录自台湾棒球维基馆
2009年 -- 10月底,板桥地检署进行侦办打假球案,率先约谈兄弟
象队数名球员之後,当时因总冠军赛事而声名大噪的朱鸿森在自己
部落格上发表一篇「兄弟不灭」的文章,引起大家热烈回响,当时
更有球迷打趣地回应:『老实说你的表现最像打假球,但你却是清
白的。』没想到
事隔一天朱鸿森立即遭到约谈,并承认被雨刷集团
收买打假球(缴回不法所得五万但是总冠军赛不当抗议被罚款六万等
於自费一万)而遭兄弟象队开除,遭到终身禁赛,结束璀璨却不算长
的职棒生涯。
且曹锦辉也是因为个人道德问题,接受组头的招待喝花酒,而被驱逐出
职棒圈。
以上三位球员并不是无故被驱离职棒圈的
且以该使用者文中的内容来说
他明明有更好的人选,为何一定要强调这三位明显与组头有对价关系的人来讨论
在版主群的判断中严重扰乱板上秩序 所以判决其恶意闹板
另外该使用者於棒球版有多次引战与闹板的记录
所以板主群会以更严厉的判决去处罚累犯的使用者
故给予劣退处分
还望小组长明察
gary7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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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210.145
※ 编辑: gary790116 来自: 114.37.210.145 (06/16 00:38)
※ 编辑: gary790116 来自: 114.37.210.145 (06/16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