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看板CourtBasebal
标题Re: 2012/7/15 针对遭CKCDY黑名单提出询问与声明
时间Tue Jul 17 09:52:10 2012
: 推 Holusong:本人并未提出检举案,组务依照哪一项规定自行创设并裁判 07/17 06:41
: → Holusong:请组务详阅Ptt申诉制度,若要判决请给本人诉讼程序之保障 07/17 06:43
#1G0edoOD (CourtBasebal)
本人於"本检举之前声明如下" ........
本人此检举内容,同意公开使用,请Elephants两位板主CKCDY和Runken具体指摘本人何处
违反PTT相关站务规定或中华民国法律,请依规定程序提出检举或告诉,不要透过黑名单
或公器私用之手段,对本人之基本权利与名誉加以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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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Holusong说明一下这到底是怎麽回事
否则组务考虑依前例
#1FjGud_O (CourtBasebal)
自即日起限缩Holusong於棒球小组本人辖内所有看板的检举权
诚然检举权是站方明订的权利
但为保护我底下的板主能够不受干扰执行板务
组务不允许任何使用者滥用检举权
尤其在
#1FzZD6iD (CourtBasebal)组务已提醒过Holusong
又为避免频繁检举遭板务认定为恶意骚扰,也请使用者谨慎使用检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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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168.34
1F:推 Holusong:该篇内容是本人寄送给Elephants板主Runken之检举函内容, 07/17 09:58
2F:→ Holusong:本人之检举,均依照板规与板上已有判例,若意图恶意骚扰 07/17 10:01
3F:→ Holusong:本人何必事事尊重程序与相关规定,遣词用字均慎重行事, 07/17 10:02
4F:→ Holusong:"本人此检举内容,同意公开使用"表明本人不同於利用公务 07/17 10:03
5F:→ Holusong:信函,对本人进行不实指控之相对人,愿意接受公开检视。 07/17 10:03
6F:推 Holusong:此外,"又为避免频繁检举遭板务认定为恶意骚扰"此等指控 07/17 10:05
7F:→ Holusong:(频繁检举干扰执行板务)是否应该请检举人举证,以昭公信 07/17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