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看板CourtBasebal
标题[申诉] baseball板务overseaking判决
时间Sat Jul 19 23:31:56 2014
英文板名:baseball
板主帐号:overseaing
简述事由:
一、未遵循过往判例
1.以往未在累犯条款中的板友即使犯了长串争执应该是原刑期加上一倍刑期
也就是争吵犯规(15天)加上加重额度(15天),至多30天
2.上次改判应该不算在本人犯规释放出来的约束期,毕竟那次不算是犯规
(其实这部分还有overseaking故意不放人的问题,非本次申诉重点,暂且搁下不论)
3.要进入累犯条款者,必是多次犯规且刚出桶未满一个月立刻再犯者
经由三次以上(或棒球板板主内部讨论未明文规定)方得列入累犯条款
以上三点观之,本人无水桶60日之由
二、对於板友有差异看待之情事
suzhou板友是在他人提及该帐号後进行诉讼之要求
我则是在本人帐号有明显指名情况下,也做出相同方式回应
overseaking板务却故意断章取义推文表示我是「开头引战者」,
此刻作为已有差别待遇之嫌
(此处补充说明:
1F:推 success0409:颜色错误 要是这篇酸吱吱 应该秒爆07/17 22:18
此推文依照判决标准,无法视为引战,毕竟我没有指明队伍进行攻击,
因此应以qa17b接下来的推文视为吵架之起始)
如此看来,
overseaking板务岂无差别待遇之嫌?
又
引overseaking沟通回应之文:
「
: 若对於succ板友的推文置之不理,那才是真的失职。」
足见overseaking已对本人构成偏见
换言之
日後只要针对我的攻击性言论,板务可能视为「合理攻击」
而我只要一提出反应,极可能用「吵架、引战」入桶
还请小组长明监并对此言论提出申诫
三、「胡乱引用判例」和
「因自身不懂法律而将正当行为故意视为非当举措而引人入罪」
#1J9jzivY(baseball)就overseaking於BM板之所言
gary790116前板务乃是以「吵架」为水桶判决,并非「威胁板友」而入桶
gary790116前板务对於法律也略知一二,断不会做出如此判决
此为overseaking胡乱引用判决之实
二来,刑事诉讼可提出告诉之期限乃「六个月」
换言之,overseaking如何得知我不会对wrb提出告诉?
又或者overseaking板务竟然公开鼓吹板友对於
考虑原谅之情事非要使用诉讼来解决
否则即为「威胁」,
窃以为,这才是造成棒球板人人自危之可能
我已於BM板沟通文章表示过,经专业法律谘询後,视对方态度而定
也表示:
只要对方愿意道歉,我并没有非提出告诉不可之由
换言之
我使板友於BBS板面仍须注意发言以免落於诉讼之可能,
进而减少恶意发言之可能性,如何说造成他人惶恐?
难道我有每次被针对就提出告诉之言论?
有的话还请证明!
再者
法律具有特别预防性之功能
假若犯罪者真获得处罚,下次我们或许可以相信他对於言论的发表会更加小心
这岂非棒球板之福?
棒球板板务对於板友已然造成犯罪嫌疑情事发生却不加以阻止
难道没有纵容之可能?
我是因为人格权确实感受到损害,才会有提出诉讼之举措
不然跟我有过言论争执的板友岂不是都要被我提出告诉?
我是为了维护人格权(本ID使用程度已达可与现实生活产生连结)才有诉讼表示
并非为了敛财而进行,如此一来,何有威胁与恐吓之实?
难道我想维护我的人格权益就是威胁和恐吓?
overseaking板务不懂法律却胡乱使用法律用词(威胁、恐吓)而近乎污蔑本人人格
於此也再次要求道歉,并且请小组长给予申诫
如我为现实生活正当理由声明,何以到了棒球板却变成非法之情事
或是棒球板板规有明文规定:现实法律之诉讼声明不得在公开板面提出?
倘若没有,何以入罪
四、对於站内信沟通之反驳
1.我曾经有要求某个板友对於污蔑性言语道歉
结果不但没有达到功效,还遭对方封锁
2.如果suzhou板友也有意提告,为何他不用站内信通知
由此足见overseaking於判决总有偏差待遇之嫌
korking52013前板务即因先前昵称可能有引战之嫌而被迫更动昵称
依照此判例,是否可以请小组长对此番言论进行惩戒
3.由BM板申诉案件可以得知,overseaking板务对於回应站内信此事也实不热衷
或是指依个人喜好回覆信件
由他的手中文章表示:「应以站内信沟通」,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堂堂一员棒球板面最高管理者,自身都无法以身作则
如何要棒球板板友依此想法进行?
也由此再请小组长提出申诫,毕竟板务不应该有差别待遇
假如没有回信习惯,应该是一概不回信
假如并非无法或不便回信,应至少回信至无法沟通为基准
申诉请求:
1.更改不合规定之判决刑期,回归应有判决之刑期
2.对於overseaking以下不当发言进行惩处:
(1)针对板友作为发表不实言论
(2)对於板友发表针对性言论
(3)身为板务却错误引用判例为自身错误判决辩护
3.如1.判决成立,也请小组长对於overseaking未依既有之规定判决一事进行惩处
4.overseaking板务实际作为和沟通文章显见对於众多板友有差别待遇之可能
给予警告
因为overseaking板务与我并无信件沟通
一切沟通内容皆在BM板
请问小组长是否要将信件转录至此?
暂不转录乃避免洗板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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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7.239.11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CourtBasebal/M.1405783919.A.D42.html
※ 编辑: success0409 (36.227.239.11), 07/19/2014 23:38:01
2F:推 FlyFreedom :不用,相关文件至板务板参考即可 220.137.7.232 07/19 23:49
感谢小组长,我文末说信件,实为BM板沟通文章之笔误
请问是否亦同?
3F:推 FlyFreedom :第一阶段沟通既已从信箱移出至板务板 220.137.7.232 07/20 00:06
4F:推 FlyFreedom :,意即信件无须参考,只须参考在板务 220.137.7.232 07/20 00:07
5F:推 FlyFreedom :板的实际沟通内容即可。 220.137.7.232 07/20 00:07
了解,感恩
※ 编辑: success0409 (36.227.239.11), 07/20/2014 00: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