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ingdang (我的天啊)
看板SP2_Baseball
标题[申诉](Baseball)2024/12/02
时间Mon Dec 2 03:44:22 2024
[Ⅰ] 申诉对象:(请於下一行说明看板名称及板主代号)
Baseball TRosenthal
[Ⅱ] 申诉人所受板务之处分:(请於下一行附上板主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1dGqLYrT
[Ⅲ] 申诉人沟通层级之提案:(请於下一行附上沟通层级提案之文章代码)
#1dHBwWXU (SP1_Baseball)
[Ⅳ] 申诉人之主张:(请於下一行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解除B-3之水桶退文判决,或解除退文改为删文
[Ⅴ] 申诉理由及说明:(请於下一行进行陈述)
与版主沟通後,无法接受板主之解释故而上诉
1.与版主沟通B-3之判决标准,板主解释B-3之认定「不可分享政治人物社群」已公告多次
,但事实上并未明确写在板规内,仅仅是在公告文末补充,并公告一次,导致许多板友都
不知道此规定。
2.台湾成棒国际赛有史以来第一面金牌,分享我国之总统社群内容,内容为国家元首与台
湾队长陈杰宪之视讯谈话内容,内容完全无政治,且皆为棒球用语。此刻为难得的时刻,
并非常值得纪念,敝人因此而分享总统社群至棒球板,是台湾棒球值得纪念的一刻。
而板主却认为,关於政治人物与体育相关之讯息,只能用新闻的方式分享,才不会违反B-
3之规定。那试问若分享有特定立场媒体之报导,是否更有政治点,更容易引起争议?
3.内文完全未提及政治,甚至对话中也无出现政治人物之名字,仅是分享我国总统赖清德
之社群。视讯内容中都是棒球用语,且有总统勉励国家队成员的第一画面,为何不能在首
次夺冠之时分享在棒球板?
4.总统与蔡其昌会长一样,长期支持棒球,虽不是直接从事体育产业之活动,但政府推动
棒球产业发展之决心,赖先生应该与蔡会长是一样的身分与立场。仅仅只是因为他是「总
统」的身分,他的名字出现在标题,就以B-3认定,这个认定本身就非常政治化。
5.关於B-3不能分享政治人物社群之规定,可以理解是为了无意义之沾光文。但本人认为
此案为特殊案例,特殊点有二:
其一:我国最高三军长官-中华民国总统,与球员通话之内容,并非政治人物有「蹭」「
沾光」之行为,而是属於台湾队所有国手、台湾所有棒球迷的荣耀时刻。
其二:台湾棒球首次代表国家在一级战事中夺冠,总统亲自道贺实属难得之时刻,并非平
常时间其他政治人物的沾光文
因此关於B-3之规定,应不适用於本案判决。
6.B-3之「不可分享政治人物社群」认定应重新审视其机制。总统、中职会长、棒协理事
长之社群,应该都可以和体育有关系,若有像此次夺冠之重大消息,都应不属於补充公告
之「沾光」情况,望组务与板务重新检视此规定。
7.本人立意良善,并无故意犯错之意图,B-3二犯皆为不清楚用语界线误触B-3规定,二犯
以来一直未有涉及政治点之发言,也一直谨言慎行。分享总统社群动机单纯,仅仅只是想
留下夺冠时这难得,并且没有被其他媒体加油添醋的画面。未料这百年难得一见的荣耀时
刻,棒球板却无法容纳分享这样的喜悦,本人深表遗憾。
望组务对於此案判决重新审视,并重新讨论,未来总统若发布体育相关重大消息,是否能
直接分享至棒球板,毕竟未来我们还有可能闯进WBC四强,无论谁当总统,我想对於球员
和球迷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荣耀,是完全没有政治点与党派之分的。
另外也希望,本案若无法更改水桶判决,至少能将退文改为删文,因本人内文中并未提及
半个政治议题,仅有队长与总统之间之对话,望组务能对板主之判决重新审视之。
谢谢组务板务,辛苦了。
[Ⅵ] 申诉文件之附注(若无法提供申诉文件,请於下一行说明原因)
原文标题:[分享] 赖清德Threads(与杰宪视讯)
内文:
原文连结:
https://reurl.cc/46mkbD
杰宪:不好意思啊那个统一没赢得冠军
但我们拿了世界冠军。
赖清德:我之前有称赞你打击最全面你还记得吗?
陈杰宪:记得
赖清德:谢谢你为国家有如此精彩的表现,辛苦了
陈杰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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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很在意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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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人请详阅并务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规则,并确实填写申诉文。
※ 请以转录方式提供所有申诉文件,相关转录文章皆禁止使用者进行编辑。
※ 请注意!若申诉人不遵守格式及相关规则者,小组长得拒绝处理该上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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