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DENS (我不是正妹)
看板CourtBasketB
标题Re: [申诉] NBA版主群水桶申诉
时间Sun Jun 19 03:37:12 2011
※ 引述《Hoplite (票爷是民主的灯塔)》之铭言:
: ※ 引述《ZIDENS (我不是正妹)》之铭言:
: 裁定:维持原判。
: 板主因使用者「不会 我发这篇文是要钓BLA出来而已」与「我觉得跟
: 他战跳针一下还满好玩的 久了会腻」 之推文而形成使用者违反板规
: 之心证, 并援引「滥用推文系统 争吵、离题、引战、人身攻击,具
: 破坏看板秩序之实者 30天 DNP」之板规予以处分。 当板主於公告中
: 列出相关推文时,便已说明原申诉者 ZIDENS 君违反板规之处。
: 在申诉阶段中,原申诉者 ZIDENS 君无视板主之公告与说明,执意质
: 疑板主「将其心证当作违规之实」,对於相关带有挑衅引战意味之推
: 文未提出合理解释,所谓「以果为因去开玩笑」之说法亦与常理不符
: ,认定为脱罪之词,不予采纳,是故维持原判。
: 篮球群组 Hoplite
可以上诉吗 毕竟你讲的话很好笑
我觉得和你沟通实在有点困难
因为他跑出来了 所以我就说我是在钓他
这跟
因为雷霆有裁判帮忙 所以某版主那在边黑黑雷~
不是一样吗?
换作是立场相反者就变成与常理不符罗 ^_^
要抓着这点讲
是不是该举出我原文有要钓出BLA的动机?
没办法证明我有任何动机的话
又要怎麽证明我不是开自己玩笑?
你是我邻居还是同学吗
我怎麽想的你会知道?
就真的是以果开因的玩笑
你乾脆说某雷霆迷说雷霆黑也不合常理好了
反讽懂吗?
我想反讽法国小就交过罗
且我说钓BLA
是建立在有人说我这篇文没意义这句话之上
开这句话的玩笑而已
怎麽?
判决的时候很会在那边"我看上下文认为...."
护航的时候就断章取义全开啊?
噢 还有 我这篇是申诉版主群 要我讲几次
只有一位板主回应
且声明他只代表他个人
请问您是从哪一点作出判决的呢?
而且版主一开始根本不是针对这两句
少在那边帮忙更改判决转移重点喔^_^
喔 顺便捕上
所谓一个铜板拍不响
我是在跟谁战啊...?
作者 cola1230 (cola)
标题 之前我寄给QQ的信
时间 Tue Jun 14 00:24:4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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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文章代码(AID):
#1DxPGngr (NBA) [ptt.cc] [闲聊] 《NEWSWEEK》刊出Wade的投?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NBA/M.1307415601.A.AB5.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1F:推 johnny7759 :搞不好十年後 两父子变成队友06/07 11:09
这段明显影射LBJ跟WEST事件
引战
2.
┌─────────────────────────────────────┐
│ 文章代码(AID):
#1DuuW3cX (NBA) [ptt.cc] [公告] 水桶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NBA/M.1306757123.A.9A1.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 Ptt币 │
└─────────────────────────────────────┘
文章代码(AID):
#1DtlWz_z (NBA) [ptt.cc]
懂吗^_^?
→ ZIDENS :我诚心建议你去买逻辑学和看完这两篇文再来说话 05/27 09:41
→ ZIDENS :不会 我发这篇文是要钓BLA出来而已 05/27 09:42
→ ZIDENS :我觉得跟他战跳针一下还满好玩的 久了会腻 05/27 09:43
→ ZIDENS :你好聪明喔 这麽多人只有你发现我内容有问题>.< 05/27 09:44
→ ZIDENS :看来不是哈哈哈哈佛就是耶耶耶耶鲁吧 05/27 09:44
→ ZIDENS :真的不要逻辑差又不看文就来乱回喔>.< 05/27 09:49
→ ZIDENS :你先去专研Q版主说什麽喔 最好是搭配翻译机 05/27 09:57
→ ZIDENS :我有救济回文的权力 可以把这些跳针推文删除吧? 05/27 10:00
→ ZIDENS :某人快跳到银河系中央去了 05/27 10:01
1. 推文时限为 5 秒,若连续推文五行以上请充实文章内容至可回文之状态
(Live 文不限)
-> 滥用推文系统 争吵、离题、引战、人身攻击,具破坏看板秩序之实者 30天 DNP
Zidens 30天
这段板主判决的文章当中,说ZIDENS推文太多争吵、离题、引战、人身攻击
我想请问的是「争吵」乃两方在版面上对谈之激辩行为,
板主如果要桶ZIDENS争吵,为何不处理跟他对吵得另一方呢?
另一方明显推文更多,是席丹之两三倍之多,板主竟然不处理?
那好吧,「离题」呢?
这篇原文本来就是ZIDENS所撰,在自己文章中对自己辩解,何来离题之有?
会有人自己发文章,自己推文离题吗?没有。
那「引战」「人身攻击」呢?
请板主明示何来人身攻击之有。
之後这是板主在该篇判决的解释,
2F:→ nogoodlaugh :检举的规则就是如此 双方推文来回数量不算少 05/30 21:05
3F:→ nogoodlaugh :一方有把有问题的推文整理出来 检举05/30 21:06
4F:→ nogoodlaugh :而我们收到检举 做出处理 05/30 21:06
明明也有人检举另一方推文了,为何不处理呢?
板主竟然说不告不理,那我再来告一次吧。
根据我自己统计,发文者ZIDENS在该篇文章推文「30次」,
而和ZIDENS争吵的「BLABLA007」推文多达「62次」,
我在这边附上BLABLA007所有推文,希望板主明示为何,
单桶一方ZIDENS却不处理比他推文多出「2」倍的的BLABLA007,
难以理解。
→ BLABLA007 :原PO觉得Q跟A有问题...又下定论好像= =?? 05/27 09:37
→ BLABLA007 :还没确定的事情怎麽不先私信问清楚再PO文跟大家说呢? 05/27 09:37
→ BLABLA007 :然後最後又补个恶趣味??...冏..不要又挖新洞给人跳好 05/27 09:38
→ BLABLA007 :嘛.. 05/27 09:38
→ BLABLA007 :那你是否有心私下信问Q板主跟A板主是否有讨论过~ 05/27 09:39
→ BLABLA007 :然後问Q板主说A板主是不是不经过你同意就发公告?? 05/27 09:39
→ BLABLA007 :你甚麽都不做然後就脑补发文???....不要再"好像"了好 05/27 09:40
→ BLABLA007 :好嘛...然後又呛我买书买逻辑学??先生我在说你的 05/27 09:41
→ BLABLA007 :发文有问题...弄清楚那两版主的关系再发不是更好..? 05/27 09:41
→ BLABLA007 :乾脆补PO一篇Q板主季信给你爆挂的内容不是更快? 05/27 09:43
→ BLABLA007 :不用钓我鱼啦= =...你发的文内容就有问题了 05/27 09:44
→ BLABLA007 :你酸我聪明也没用阿....快去找Q板主跟A板的关系再谈? 05/27 09:45
→ BLABLA007 :找出他们发公告没经过讨论的证据不是更快? 05/27 09:45
→ BLABLA007 :又改成脑补Q不同意60 A执意桶?? Q水球有跟你说过?? 05/27 09:48
→ BLABLA007 :发文口气好像又改成确定口气= =.... 05/27 09:49
→ BLABLA007 :唉唷...说不过我又不快处理Q的真相事情 又呛我逻辑? 05/27 09:50
→ BLABLA007 :要不要先处理你的EZ某篇文比较快阿= = 05/27 09:50
→ BLABLA007 :某空气文发EZ文就很大的问题了..(跟你上任抵触??) 05/27 09:51
→ BLABLA007 :EZ板 #1DqBzkRP 这篇很奇怪阿= = 05/27 09:52
→ BLABLA007 :说真的...文章代码也看了..J大跑去申诉我也有看阿= = 05/27 09:53
人家在讨论NBA板水桶标准,他没事扯EZ出来不是离题是啥??
→ BLABLA007 :时间点有问题阿..Q下公告 然後某J跑去申诉 05/27 09:53
→ BLABLA007 :是某Z跟我跳针战逻辑阿= =..回他那句话而已 05/27 09:54
→ BLABLA007 :他常常跟我说话到一半跳针战逻辑试图转移话题= = 05/27 09:54
→ BLABLA007 :然後A板主再补个公告...时间点不就是这样? 05/27 09:55
→ BLABLA007 :说真的你发文也不严谨一点脑羞战我逻辑? 05/27 09:55
直接说人恼羞成怒,这不算是攻击吗?还是引战?
→ BLABLA007 :S你自行看上面推文..我就回他那句话而已 05/27 09:56
→ BLABLA007 :另外我推的是时间点上面的问题某Z又不PO出来 05/27 09:56
→ BLABLA007 :你每次都这样阿= =....发文射後不理..做事情都做一半 05/27 09:57
莫名其妙的指控,完全看不懂。
→ BLABLA007 :不要再好像了...还事先尝试丢水球给Q板? 05/27 09:57
→ BLABLA007 :政名A板根本不经过Q板讨论後发公告更快?? 05/27 09:58
→ BLABLA007 :证明 05/27 09:58
→ BLABLA007 :还是你要搞分化版主群???高招阿= =难怪PO"好像"恶趣" 05/27 09:59
人家在讨论板务,他说是在分化板主群,不知道哪里来的想像。
→ BLABLA007 :看某人拿不出又跳针银河系.劝你要不要PO时间点比较快 05/27 10:07
席丹说跳针就会被桶,这个人说跳针银河系,却没有事。
→ BLABLA007 :第一篇公告某J的水桶时间Q板主意见 跟第二篇公告 05/27 10:11
→ BLABLA007 :Q板主意见...这才是重点吧?? 05/27 10:11
→ BLABLA007 :申诉就把两篇水桶公告混为一谈? 05/27 10:11
→ BLABLA007 :说真的...不要再跳针了..每次看你PO文自打脸很...XD 05/27 10:12
自high,离题引战。
→ BLABLA007 :忘了补..第二篇是说A板桶J那个公告 05/27 10:13
→ BLABLA007 :水球都不丢...就战我没看代码?...= = 05/27 10:14
→ BLABLA007 :然後某人就把第一篇的翼见脑补套进第二篇= =... 05/27 10:21
→ BLABLA007 :也没看到某人找Q板主求证确认事情就很急着想钓鱼XD 05/27 10:22
又是不知道再说啥,说不出东西突然说别人钓鱼。
→ BLABLA007 : 意见 05/27 10:22
→ BLABLA007 :原PO回5楼的文阿= = 05/27 10:25
→ BLABLA007 :他自己逻辑上面就有问题了 = =..还战我逻辑?打脸嘛XD 05/27 10:26
→ BLABLA007 :然後PO文"好像"的口气为自己留後路 05/27 10:27
→ BLABLA007 :更快了方式是丢水球给Q板主..让他说名第二桶的确有跟 05/27 10:27
→ BLABLA007 :A板主没讨论後A自行公告这才是要做的事情吧!! 05/27 10:28
→ BLABLA007 : 说明 05/27 10:28
→ BLABLA007 :很明显就是某人想要分化版主群...战力又不够..XD 05/27 10:30
明显再者指责别人跟他战,战力不够。
→ BLABLA007 :你没看我推文嘛XD...要看他说明第一桶还是第二桶阿 05/27 10:32
→ BLABLA007 :根本就是时间点的问题....原PO又不PO说清楚给大家知 05/27 10:33
→ BLABLA007 :道..好像两个都是同一个事情然後A不理Q直接发公告? 05/27 10:33
→ BLABLA007 :上面不要自行带入军XD我只陪某人抽菸的一位乡民而已 05/27 10:35
→ BLABLA007 :说真的这样发文只会对他不利而已..之前在某板风波没 05/27 10:36
→ BLABLA007 :过多久不是吗??? 05/27 10:37
→ BLABLA007 :刚刚推文PO代码并没有要向他检举那篇怎样OOXX提醒而 05/27 10:37
→ BLABLA007 :已..毕竟某人振兴EZ理念我也认同 05/27 10:38
→ BLABLA007 :原PO的阿= = 05/27 10:38
→ BLABLA007 :风波还没多久马上发这种文XD 05/27 10:38
→ BLABLA007 :没说不能PO文阿.要PO也不要PO"好像"不确定口气吧= = 05/27 10:40
→ BLABLA007 :毕竟这不是在讨论板务嘛? 05/27 10:42
别人在讨论NBA板务,他在这里扯EZ板务,那我是不是可以在这讨论八卦板务?
别人在讨论事情,他在这指责别人自己的事情,完全离题。
→ BLABLA007 :正妹你好阿 05/27 10:43
→ BLABLA007 :原PO快出来..正妹再叫你XD 05/27 10:44
??这又是啥
请板主回复,希望NBA板不要沦为大小脸处分的温床,
之前jefa910,桶一方,说不告不理,人家告了你没理。
现在zidens,又指桶一方,又说不告不理,我现在告了该理了吧?
--
--
噢 对了 这篇可没有回应喔...^_^
所以一开始说争吵→不可能有单方争吵
後来改引战→谁引战?我想萧煌奇都看的出来 我原文可完全没有要钓他的意思
最後改无关NBA→我已经不知道要说什麽了 板务文还要附上NBA点吗
小组长现在认为我蓄意钓鱼...嗯哼 新罪名?
我被水桶的原因可是"争吵"喔 少在那边一直改罪名了
如同前述
小组长针对的这两点根本是版主後来马後炮想到的
那位何当初罪名不使用钓鱼?(虽然这样也是会被申诉啦 根本不在版规内)
我被水桶的原因是"争吵"
请针对争吵做出判决好吗公正的小组长
我认为这件案件有上诉的必要
情绪化兼有立场者实在无法公平的判断
再说现在做出判决根本不合程序
要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做没看到也是可以啦
检举上去会发生什麽事我也不知道
看你要不要考虑一下等待另外两位回应後重新判决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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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43.154
※ 编辑: ZIDENS 来自: 118.161.43.154 (06/19 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