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roASHS (奈罗曾)
看板SP3_AllSport
标题[上诉] (baseball)2024/02/13
时间Tue Feb 13 01:18:14 2024
[Ⅰ] 上诉对象:(请於下一行说明看板名称及板主代号)
看板Baseball reno30918
虽然一开始列了三位版主,但在并案中包括K小组长也是以版主统一意见的形式发言,我仅
列有在沟通案下方发言的版主减少行政压力。
[Ⅱ] 上诉人所受板务之处分:(请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码)
#1bgdVxzS (Baseball)
[Ⅲ] 上诉人沟通层级之提案:(请於下一行附上沟通层级提案之文章代码)
#1bgfgO0J (SP1_Baseball)
[Ⅳ] 上诉人申诉层级之裁定:(请於下一行附上申诉层级裁定之文章代码)
#1bmdJfYp (SP2_Baseball)
3650日水桶加黄牌
[Ⅴ] 上诉人之主张:(请於下一行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减轻禁言日期
[Ⅵ] 上诉理由及说明:(请於下一行进行陈述)
既然所有版主与小组长认定我的推文已伤害到谢先生家属,其实我也难以就推文本意抗辩。
我觉得玩梗过火与否这件事本来就难以拿捏标准,但硬要抗辩自己没有伤害到人确实有点像
在玩文字游戏,我认为自己却是欠桶。
然而既然要上诉,我仍然想稍微争取什麽。
1. 减轻水桶
毕竟再怎麽说,初犯永桶的标准确实太过重大。何况相较过往国骂条款或B-3这种常宣导标
准的条款,C-6的标准反而难以拿捏。
我可以理解要在梗或刻意伤人中划立界线还不如完全排除比较容易管版,同时也能排除被恶
意钻判例漏洞的困扰。但在不确定标准的情况下误触的版规的情况是否能够留有弹性,若无
法,有没有办法稍加宣导C-6更详细的管理尺度。
回归减免处罚本体,这是我全站以来第一次被水桶。尽管这不会是减免处罚的原因,但永桶
怎麽说也是十分重大的处罚,甚至还有额外一年的黄牌。在棒球版同等的处罚对象是提供非
法、恶意连结与影射假球,当然我同意恶意中伤C-6提及对象要上升到永桶的程度也行。若
我的推文诚有如此恶毒,没有减轻处罚的空间,我也只能向谢家家属在此表达歉意。
2. 沟通部分
也许有各种原因,此次并案的沟通过程稍为有些草率。虽然可能对结果影响不大,然而意见
上难以有所交流,把原本抗辩的内容几乎原封不动带至下个层级老实说有些跳针,我想不管
是当事人、板主、或小组都不乐见这种状况。
我、A、S版友对於沟通一事或各有看法差别,但共同点上,我们着实提出了谢金晶小姐对部
分提及猪哥亮梗的看法。虽然谢金晶小姐可能不能代表谢家家属,而在梗或恶意中伤上的看
法亦有所别。她确实认可了一部分以梗作为「纪念」性质的做法。我想在各大社群上使用猪
哥亮梗的人一部分也抱持着这样的心态。
真的有芥蒂的部分还是R板主一直认为我在呼拢猪哥亮生死,而我从一开始就是以纪念为出
发进行抗辩的部分牛头不对马嘴。但说实在这部分解释下去只会越描越黑。我必须承认我的
推文客观上确实有不可取之处,但可以的话应该还是有罚则上的弹性吧。
以上。
若有缺漏资料或进一步论述还麻烦组务提点了。
[Ⅶ] 检附证据:(若有需要,请於下一行提供相关文章代码或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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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诉人请详阅并务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规则,并确实填写上诉文。
※ 请注意!若上诉人不遵守格式及相关规则者,群组长得拒绝处理该上诉文。
※ 若上诉人为申诉案对照板主,可以不用填写前三项[Ⅰ][Ⅱ][Ⅲ]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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