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bird (周鸟?!)
看板STREET_BALL
标题Re: 12月27日晚逢甲球场,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是你뜠…
时间Wed Jan 17 15:43:47 2007
你好 我只是个法律系的学生
看到你的状况 我也心有戚戚焉 以前我亲戚也发生过类似的事
那我就我知道的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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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刑事诉讼的部份
虽然打篮球本来就有风险 在注意义务范围之内的伤害得阻却违法
惟对方显然是未尽应尽之注意义务(铁头功?) 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而造成你的伤害
你的情况依照刑法第10条有关重伤的定义的列举 应该只能算是轻伤
在刑法上可以构成284条第一项过失伤害罪 或是277条第一项(如有故意)
而本罪是告诉乃论(287)
如要提告 开始搜证吧 去地区警局备案作笔录等
如果不要就自行和解
2.有关民事部份
可以依侵权行为184请求损害赔偿 基本上也分为两部份
人格权侵害(民18)
也就是你身体权侵害的抚慰及损赔金(详细金额可以去问保险公司)
还有因受伤而支出的费用
生活所需 医疗费用 被扣的工资(实报实销)等财产上的损赔
大致上是这样 详细的情形有关诉讼法的部份 我才疏学浅 建议找专业的律师
PS.提醒大家球场上受伤一定要跟对方留下联络方式 以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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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96.179
1F:推 WCJ:靠以後谁敢打球啊.XD 01/17 16:22
2F:推 paulpierce:看了讨论串短时间不敢打球了 Orz 01/17 16:37
3F:推 KPline:大雕哥..你好认真啊 不如找找之前打球戳瞎眼睛的判例吧 01/17 17:14
4F:推 jacktsaila:一定是用球棒场外和解的啊XD! 01/17 18:44
5F:推 timothykuo:感激您重要的回应!!真的很谢谢您~~ 01/17 19:09
6F:推 cheany:但是你念到的跟我念到的不一样 刑事没有违法性 01/17 19:32
7F:→ cheany:民事来说这是可容许性的风险 所以也不用赔 01/17 19:33
8F:→ cheany:这是前几年打坏人家眼镜问教授的..虽然教授没什麽名 01/17 19:33
9F:→ cheany:但是也是执业很多年的律师了 参考一下吧 01/17 19:34
10F:推 PaulPierce34:现在遇到打太硬的就直接换场了,或朋友们自己练球 01/17 23:14
11F:→ PaulPierce34:大家都不想打个球受伤,又没奖金奖品的 01/17 23:15
12F:→ d8625038:有奖金奖品也不要拿生命开玩笑Orz 01/18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