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lines1982 (马羚羊)
看板STU
标题[情报] 才伯的店撞球运动休闲馆 徵PT
时间Wed Jan 16 15:16:25 2008
店 名: 才伯的店撞球运动休闲馆
地 点: 高雄市建国三路与自强路口 B1
连络电话: 07-2412921
0989589262 (庄主任)
徵员项目: 外场平日PT
工作时间: 中午12点到下午6点(周一-周日) 月休三日
薪 资: 90/per hour+餐费50(per day)
90*6(每日工时)+50(餐费)= 590
最後时薪:590/6=98.3
工作内容: 端送饮料.带桌等服务工作(不需陪打)
限制条件: 不限男女
PS 过年期间 薪资为double喔
意者请自备履历 并於下午两点後亲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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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8.137.207
1F:→ tgsl:1hr只有90元 确定? 版规有说低於95元/hr 视为乱版喔 快改吧 01/16 16:52
2F:推 papercut10:交给想应徵的人自己决定吧 现在低於的还是很多 01/16 21:20
3F:推 Cabeza:那把这家公司交给劳基法决定楼上觉得如何? 01/16 22:42
4F:→ malines1982:六小时*90+50餐费=590 590回除6小时=98.3(最後时薪) 01/17 01:53
5F:→ malines1982:加上餐费後时薪并无低於95 为了避免争端 我还是修文好 01/17 02:04
※ 编辑: malines1982 来自: 124.8.131.253 (01/17 02:07)
6F:→ tgsl:我记得劳委会的算法并无将餐费算进去喔 因为餐费算福利 XD 01/17 08:06
7F:推 xxxxxxxxxxxx:餐费不是福利 不要再相信没有根据的说法了 01/18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