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4mp5 (居隐)
看板SW_Job
标题Fw: [新闻] 美女部落客织织控抄袭遭打脸?社会局:96
时间Mon Nov 12 15:40:31 2012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GeAVZOP ]
作者: f14mp5 (居隐)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美女部落客织织控抄袭遭打脸?社会局:96
时间: Mon Nov 12 15:40:16 2012
※ 引述《amienhuang (@..@)》之铭言:
: 美女部落客织织控抄袭遭打脸?社会局:96年就有母子鸡
: 正妹部落客织织上周四(18日)在脸书发文,表示「台北市社会局都带头
: 抄袭...还期待台湾下一代要有甚麽创作力?」由於她在脸书有6万多名追随者,
: 甚至有人打电话到社会局早疗中心开骂。
: 社会局早疗中心19日接受《ETtoday新闻云》访问,表示织织指控社会局抄袭她的创作
: ,但是委托厂商设计的「母子鸡」早在2007年(民国96年)经公开招标评选为代言图案
: ,使用於相关宣导海报、简介及家长资源手册,并於早疗综合服务网
: http://www.eirrc.taipei.gov.tw 上公布。
: 早疗中心的工作人员委屈地表示,有人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就打电话来骂人,也有人寄电
子
: 邮件来质疑早疗中心。接受访问的黄小姐说,难道社会局就因为没有6万粉丝,
: 所以就得承受这样的质疑?
: 织织19日在脸书表示,「因为老爸刚好在当社会局顾问,已经透过议员查到真实资料了
: ,并询问我要不要开一场记者会。」她当时表示,不想把部落格弄得腥风血雨,还是决
: 定不开记者会,也不希望索取赔偿,只单纯要求对方不再使用图片。
: 而织织24日在脸书则解释,当出有读者寄图片给她,担心自己创作被盗用,所以才用到
: 抄袭两字。她在脸书表示,「冷静之後想想,不管是我先画出这个角色,或是社会局委
: 托外包的厂商先画出那个角色,用到『抄袭』这两个字都太重了,我不应该这麽做。虽
: 然我没有任何恶意,但的确是在未查证之前就先入为主的用了这个词。」
: 社会局认为织织的「类似创作」则是於 2008 年首次出现於其部落格上,对被指「抄袭
」
: 一事,严正驳斥,也保留对织织的法律追诉权。
: 社会局指出,早疗识别标志「母子鸡」於 2007 年 11 月 8 日向中华民国国际标准号
: 中心申请国家标准书号-ISBN(编号:978-986-01-1695-3)登记出版家长资源手册,并
: 印制海报於 2008 年 2 月 10日经台北捷运公司申请核准张贴於各捷运站公布栏作为
: 宣导之用。
: 社会局希望该织织能提出作品完成之相关文件与证明,以进一步厘清本案,还原真相,
: 同时维护早疗儿童及家庭的权益与社福尊严。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25/71104.htm?from=fb_cubemedia
: 脸好肿.....
----------我是分隔线----------
个人心得:
对此事想说的都在《「头上都有幼苗」事件的启示》: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2/11/12/0861/
既然此事跟早疗服务有关,就一起来了解早疗服务是什麽吧:
http://www.wretch.cc/blog/twcharity/21815386
小弟我也用「居隐表单style」整理出「台湾社福服务清单-儿童、少年-早疗」表格,
放在个人网路硬碟「社福服务时间详细表格、说明资料」资料夹,收录台湾各地区──
1.早疗通报转介中心、
2.发展迟缓儿童个案管理中心、
3.儿童发展联合评估中心、
4.身心障碍兼办早期疗育服务单位清单:
https://skydrive.live.com/redir?resid=FB0FA913D381D51!11838
至於服务流程是什麽样子...恰巧最近规划台铁南部路段改建前记录行程,
考虑顺便拜访高捷凯旋站附近的「高雄市无障碍之家」:
http://barrier.kcg.gov.tw
如时间和旅费够多,也考虑拜访台南成大医院附近的「台南市无障碍之家」:
http://social.tainan.gov.tw/npohome/
看到这里,未看先猜有人会说:「你一定很有爱心!」
在此特别提醒,下次听到有人说:「我读社工系」、「我现在担任社工」,
最好别说:「你一定很有爱心!」;更别说:「社工是有钱领的志工吗?」
不然就会像PTT的SW_Job社工版《当别人听到你是社工,会说?》文章所说:
http://webptt.com/cn.aspx?n=bbs/SW_Job/M.1350701722.A.48E.html
敢说社工或相关科系学生听了,脸上立刻出现三条线,囧给你看!
因为这种话也很伤社工的工作士气...
另外如本身或亲友想辞职专心从事文创工作,
是可请教律师签订合约、着作权、侵权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
但可别学英国作家J.K.罗琳出版《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前的经验,
理由都在《如果罗琳是台湾的贫穷单亲妈妈》内: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1/07/20/0858/
所以辞职前需先考量将投入时间,除准备各项生活费,还得准备国民年金、健保保费,
考量以後保费的费率变高、方便各位记忆,建议一年至少要准备新台币两万元~~
如明年以後顺利领到稿费、版税、文学奖奖金,所得税报税登记为「稿费」,
只要领台湾官方所发身分证、在台湾有户籍,都要注意《补充保费对文学的影响》: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2/10/28/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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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隐的文艺创作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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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137.37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f14mp5 (114.24.137.37), 时间: 11/12/2012 15:40:31
1F:→ f14mp5:记得发此文前,考量社工专业形象和伦理守则规定,修改内文 11/13 20:40
2F:→ f14mp5:很多次... 所以对此事要如何表示社工界的意见,议一下吧~~ 11/13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