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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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今天的社工师考试的社会研究法问题
时间Mon Feb 4 23:40:16 2013
1F:→ yingrain:是想讨论题目怎麽答还是题目出得不好? 我有点看不懂 02/04 20:53
2F:推 ISRAFFL:我原本是念哲学系的,就哲学系的考试来说,你或许可以这样写 02/04 21:41
3F:→ ISRAFFL:但今天是社工师考试,且其问题角度是"研究的观点"而非"哲学 02/04 21:42
4F:→ ISRAFFL:观点",所以写这些有点...文不对题 02/04 21:42
5F:→ A19870720:这个问题应该是要答出 两个研究方法实质上的差异性论述 02/04 22:46
6F:→ A19870720:而非哲学概念上的辩论 02/04 22:47
7F:推 qron:原po就哲学系背景的啊 02/04 22:53
8F:→ bobobibo:原PO既然也知道文不对题 那麽是想要讨论?? 02/04 22:56
9F:推 avalon1:我也觉得社工切的面向怪怪的,外借理论到底是怎麽借的 02/04 22:59
10F:推 dunghsin:内容给推 但有点偏离该科目 02/04 23:03
11F:→ dunghsin:毕竟是社会工作研究法 不是单纯研究法 02/04 23:04
12F:推 more6:可能还是要用社会工作面向写吧… 02/04 23:10
1.哲学的考卷也不是这样写
这篇充其量只是一堆资料整理而已,说不上论述
2.请搭配这篇一起看:
http://webptt.com/cn.aspx?n=bbs/SW_Job/M.1263198944.A.029.html
3.我自己有阅读过社会研究法
考卷要的答案是: 演绎等於量化等於科学,归纳等於质性等於文献脉络研究之类的
要写这两者的差异和优劣点
然後做成可实行的条目
之後在套实际的研究方案下去跑
但我的问题在於
3.1.演绎等於量化等於科学,归纳等於质性等於文献脉络研究
这种画分方式是错的
科学同时具有演绎和归纳的成分
3.2.演绎和归纳都搞错,甚至连哲学史的部分都弄错
归纳法是培根提出,经验主义的主张
演绎法和笛卡儿有关,理性主义的运用
康德是德国观念论,综合这两者
但之前上的社会研究法,老师和教科书都搞混了
3.3.各种研究法的理论来源和实际研究的方式并不能这麽粗糙的画分
我甚至怀疑出题的老师不是很懂研究法实际观察的方式和理论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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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3.106.167
※ 编辑: kuopohung 来自: 1.173.106.167 (02/04 23:41)
13F:推 yishiunzan:出题者大概没有预期要有什麽方法论上的辩证 就只是要考 02/04 23:41
若我印像没错的话,社工的社会研究法在哲学这块是错的
14F:→ yishiunzan:研究圈(research cycle)的观念 至於量化等於科学这个迷 02/04 23:42
量化的背後就是统计统计背後的根据是科学
15F:→ yishiunzan:思存在社工界很久了 社工的哲学思考训练不足是事实 理 02/04 23:44
16F:→ yishiunzan:论通常只重应用性 很少思考源起和内涵 02/04 23:45
17F:→ yishiunzan:如果照你量化是科学的逻辑 大量使用质化方法的社会科学 02/04 23:46
18F:→ yishiunzan:还算是科学的一种吗 知识论和建构论可不是这麽说的 02/04 23:47
我说的科学是指自然科学
若是依照德文字对科学的定义,有系统的学科皆可以称为科学
所以现象学才又称之为严格的科学意义
拉丁文的科学,指的是知识和学习
但这些都不是自然科学的东西...
PS: 用不着吵科学哲学...
19F:推 yishiunzan:那我就真的不懂你对社研的问题在哪... 02/05 00:33
量化的基础是统计,统计又被称为是科学
先不论什麽是科学这个问题
或是统计属不属於科学这个问题
至少在自然科学的发展上,归纳法占有很重要的角色,之後结合演绎法
才发展成现在看到的样子
自然科学无法切割为单独的归纳或是演绎
统计亦是如此
PS: 能够最对比的只有质性和量化之类的,归纳法和演绎法是不可能做为分类依据的
PS: 我去翻阅教科书和补习班讲义,演绎和归纳的内容都错了(这是有明确定义的东西)
遑论背後的哲学史脉络更是错得一蹋糊涂
话说你好像没看清楚我的文章
20F:推 LiYiKang:好复杂... 02/05 00:33
21F:推 LiYiKang:我真的很佩服原PO懂这麽多...真恐布 02/05 00:38
再补充一点: 大部分的逻辑是演绎法
(好像有些人再做归纳逻辑或什麽之类的,我在彭孟尧<<知识论>>有看到)
数学是演绎法,数学归纳法还是演绎法
http://math.ntnu.edu.tw/~horng/letter/8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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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量化有多少东西是用数字表示? 有多少东西运用数学符号?
这些就具有演绎法的成分
收集大量问卷和资料是归纳法的展现
回到原题,光论量化这一项就不能用归纳法和演绎法分类了
质性的话,是直接质疑科学的客观性,更不能用这种分类方式
※ 编辑: kuopohung 来自: 1.173.106.167 (02/05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