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ni (简单生活)
看板SW_Job
标题Re: [请益] 关於人事的核销
时间Thu Feb 28 19:44:03 2013
※ 引述《hanahana333 (等到花盛开的季节)》之铭言:
: 不好意思,本人是社工新手
: 想请教有核销经验的前辈
: 因为本人只做到2月底(想辞职後再找工作)
: 我怕协会继续用我的名字申请人事费
: 要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 是去劳保局申请不重复加保就可以吗?(3/1会加入职业工会)
: 另外再请问
: 人事的核销部份
: 协会会提供人事加保的证明给核销主管机关吗?
: 有点好奇
: 谢谢
每个机构的状况可能都不同, 你有询问过主管吗?
基本上离职後, 协会就应该去文补助单位做人事异动, 跟补助单位说你离职了.
所以可以跟主管询问一下, 是不是会发文做人事异动? 算是确认.
如果协会未经你同意用你名字申请人事费,
一方面可跟补助单位表示你确定已离职, 机构这样是伪造文书,
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到你的所得税, 可跟国税局检举申报错误.
核销主管机关指的是什麽啊?
如果你是说补助单位, 那麽加保证明是看补助单位有没有要求要附,
如果你是说协会成立的主管机关(像是社会局), 那是没有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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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4.37.65
1F:推 hanahana333:谢谢提醒,我还是打电话去问好了,反正都撕破脸... 03/01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