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LOVEV (小小鱼)
看板SW_Job
标题[徵才] 身心障碍就业服务人员
时间Fri May 10 07:45:47 2013
工作内容:办理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相关业务
工作地点:新北市板桥区中山路一段161号
徵才条件:一、本案进用人员除应完成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身心障碍者执业重建服务专业人员管理应用系统」专业资格(网址:
http://vrs.evta.gov.tw)登录审核事宜,另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
2.取得就业服务乙级技术士证。
3.大专校院复健谘商、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劳工关系、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心理或辅导之相关科系所毕业。
4.非属前款相关科系所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5.高中(职)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二、本案进用人员应於初次进用後一年内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三十六小时以上,成绩及格取得结训证明。
三、雇用期间约至102年12月31日。
应徵方式
四.待遇:约33000
报名手续 1.一律采通讯报名,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5月13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或证件不齐恕不受理)2.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职评督导)甄选」字样3.邮递地址及收件人:22001新北市板桥区中山路一段161号7楼新北市政府劳工局人事室杨小姐收(联络电话02-29603456分机6550)请备齐下列资料:
1.甄选报名表1份(请自行下载报名表格式使用,并务必采双面列印、贴照片、亲自签名或盖章)
2.身分证正反面影本(请列印於A4大小纸张上,并自行注明仅供身份查验使用)
3.最高学历证书影本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影本(无则免附)
以上资料提供不实或有遗漏,由当事人负责。
甄试 合於初审条件者由本局择优通知面试,如须返还书面资料,请检附回邮信封俾利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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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59.24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