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i01 (一穷二白)
看板SW_Job
标题[讨论] 猫哭女补助被撤相关问题
时间Thu May 16 12:49:21 2013
附上新闻连结
http://ppt.cc/pU7q
新闻大致上是说有的罹患猫哭症身障因为当年案母在离婚官司後有得到房子
所以新北社会局社工认为案主有工作能力,且有财产
因此取消案主的低收入户资格。
我印象中社会救助法有说到工作能力的认定有一条是身心障碍导致不能工作
我想问的是案主应该能取得没有工作能力证明吧?只要去申请的话
所以说工作能力应该可以解决,至於房地产的问题
因为有假扣押所以能不能卖?那如果遇到这种情况
申请低收入户会有专签的方式可以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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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提出来讨论是因为自己对社会救助也不太熟悉
看看有没有先进可以分享如果是各位会怎麽处理这个个案
毕竟学校一直在谈到维护案主最佳利益
以这个前提及简短的新闻叙述中,如果是手上个案可以怎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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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3.234.65
1F:推 weiinet:新闻写这样,其实很难判断,因为除了两个出现的角色外, 05/16 13:09
2F:→ weiinet:另外还有两名子女,完全没提到他们现在的状况 05/16 13:09
3F:→ nci01:也是 他只有写到未成年在学 05/16 13:10
4F:→ weiinet:所以很难评估案家的实际状况,也很难进行处遇计画拟定 05/16 13:12
5F:→ weiinet:是之前未成年,没说现在是否在学或是否成年,所以没办法 05/16 13:13
6F:→ weiinet:评估,结论是,新闻看看就算了,可信度太低。 05/16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