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4mp5 (居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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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社工执业安全保障公听会
时间Fri Jun 28 13:56:58 2013
上次提到的「溅血事件之後…社工执业安全保障」公听会纪录来噜~~
主办单位:立法委员王育敏国会办公室
日期:102年6月18日(星期二)
时间:下午2:00至4:00
地点:立法院群贤楼101会议室
主席:王育敏委员
出席人员:(略)
会议结论:
一、制订《社会工作人员执业安全条例》
1.内政部同意订定专法保障社工人身安全范围与保障条件,有法源才有预算编列之依据,
再向铨叙部争取经费编列。经费编列之内容,除社工相关训练课程与设备、保险、危险津
贴等预防项目之外,於职业伤害发生後,亦应提供社工诉讼、治疗验伤与心理谘商辅导补
助等复原项目。
2.中央虽订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社工人员人身安全风险管理与危机处理要点,但目前
仅有约八成的县市政府订定,且只照顾家暴及性侵害社工,建议专法应不分聘雇身分别与
服务类别,扩及所有领域社工。
3.专法订定前,内政部应进行全国性社工人身安全调查报告,辅以公私部门的实务意见,
建立本土资料库,作为立法依据。
4.有关不法职场暴力之预防,依102年6月18日立法院三读通过之「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
条第2项规定,要求雇主应对「执行职务因他人行为遭受身体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预防」,
妥为规划及采取必要安全卫生措施。另针对必要安全卫生措施,由劳委会订定子法规范,
社工人员可适用。
二、提供社工安全防护装备
1.社工在办公场所与访视过程中,易面临执业风险,宜有保险、危险津贴等机制,提供社
工更多保障。
2.针对在特定工时值勤与提供特定服务之社工人员,如深夜值班、偏远地区及灾变社工等
,应提供更周全的安全配套措施。
3.内政部已将地方政府社工人身安全风险管理与危机处理之制度设计或硬体配备等,列入
社政相关考核项目,应定期检视各县市政府之落实情形。
三、建立社工安全通报及警力支援机制
1.协调警政或相关单位支援社工陪同访视,应以高危险个案为优先,并按照危险评估结果
予以分级。
2.可纳入村里干事、公卫护士、民间团体志工等陪同社工访视。
四、提供社工安全教育训练与素材
1.内政部应针对社工人员办理职前及在职训练,并将人身安全、自我保护等相关议题纳入
课程规划,强化社工自我保护认知与能力。
2.社工养成教育应教导、培养社工建立自我保护与风险评估之概念。
3.各机构应评估服务对象状况与社工人员需求,提出安全计画,强化执业风险预防措施与
因应方式。
另外儿童局、家扶基金会、玛利亚基金会总部所在,
及拥有东海、静宜、亚洲大学社工相关科系的台湾社福大本营──台中地区,
当地官方最近为<保护社工 胡志强承诺研议法案>: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306260309-1.aspx#.Ucu7alKnoGI.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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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ug:菜虫呼叫猫咪 06/26 13:20
推 cat:猫咪收到 有屁快放 12/28 13:25
推 bug:你到底在那里啊~~ 12/28 13:36
推 cat:报告 在台铁月美车站轨道上 12/28 13:40
推 bug:看 快上来 那边没车了 车站外的杂货店店猫急着找你呀 12/28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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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15.83
1F:推 melonlon:其实有反对的意见却没有写出来 06/28 15:36
2F:推 ISRAFFL:反对的意见是指? 06/29 01:32
3F:推 melonlon:应该说是有不同意见 如对於是不是要立专法这就有机构意见 06/29 09:07
4F:→ melonlon:不同 06/29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