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SW_Job
标题Fw: [问卦] 有国民年金可强制从劳保的丧葬补助扣缴
时间Thu Sep 5 20:14:47 2013
以下是在八卦版看到的事件,因为以前有承办过这类型业务
所以针对那案件进行分析,想说那样的回复在八卦版应该会被废文淹没...
就把它转过来社工版跟大家分享....
欢迎讨论喔!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IA7Lx99 ]
※ 引述《kimjay (kim)》之铭言:
: 朋友的父亲去世,劳保有给付丧葬补助
: 但是因朋友之前没有工作时,有收到缴交国民年金的公文
: 但朋友都没有去缴交这笔钱,从来没缴过
: 结果昨天他和我说,他昨天在拿丧葬补助金时,
: 竟然被直接强制扣缴之前他没缴的国民年金(好几千块)
: 之後才将剩的余额给我朋友
: 这样子有合法吗?为什麽国民年金可以直接这样子扣?
: 难道没有违法吗?
给的资讯太少,纯粹从现有资料猜测,这事情应该要分成两件事件来看才正确
事件1:你朋友的父亲去世
事件2:你朋友未缴国民年金
首先,依国民年金法第39条规定所示:
「被保险人死亡,按其月投保金额一次发给五个月丧葬给付。
前项丧葬给付由支出殡葬费之人领取之,并以一人请领为限。
保险人核定前如另有他人提出请领,保险人应通知各申请人协议其中一人代表请领;
未能协议者,保险人应平均发给各申请人。」
另外劳工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
「被保险人於保险效力开始後停止前,发生保险事故者,被保险人或其
受益人得依本条例规定,请领保险给付。」
再看劳工保险条例第63条第1项第1款规定
「一、 丧葬津贴:按被保险人平均月投保薪资一次发给五个月。
但其遗属不符合请领遗属年金给付或遗属津贴条件,或无遗属者,
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资一次发给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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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回归到爆挂者的疑问,这篇文我开宗明义就讲了这事件要分两层面来看
一个是爆挂者朋友的父亲(以下简称某甲)死亡,
另外一个是爆挂者的朋友(以下简称某乙)未缴国民年金
因为这事件中,死亡者是某甲,所以某乙未缴国民年金和整个案件无涉
再来回归到事件本身,某乙陈述他去领取丧葬给付的时候被扣了国民年金的欠费
因为欠缴国民年金者为某乙,但死亡者为某甲,申请之保险给付也为丧帐给付
所以这边更可以确认整个事件与某乙没关系,某乙只是代表领取补助的人
实际的丧葬给付都是因着某甲的死亡而产生...
前面我有提到劳工保险条例丧葬津贴的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在保险效力停止前发生保险
事故才能符合请领保险给付的条件..也就是申请劳保丧葬津贴者必须在投保期间内死亡~
另外劳保和国民年金的投保年龄都明文规定是在15岁以上,65岁以下
换句话说,从上面的资料可推测
某甲死亡时必然未满65岁,尚未开始领取相关老年给付且非劳保保险者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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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整个案件应该是这样子...
1. 某甲已非劳保投保对象,且未申请相关老年给付...年龄也未满65岁
2. 某甲因为死亡时未满65岁,所以未具劳保身分时被强制加入国民年金保险
3. 某甲被强制加入国民年金保险後并未缴交保费
4. 某甲在国民年金保险期间死亡...
依据上面的分析,因为某甲死亡时不具备劳保身分,所以某乙无法申请劳保丧葬津贴
然後因为某甲未缴国民年金保费,所以依法其实并无法领取国民年金的给付
於是受理单位(劳保局)将原本国民年金应该要给的丧葬给付扣除应缴保费後给某乙
这样的处理方式就是认定某甲一直都有缴国民年金...也才符合国民年金的给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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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型案件在实务上很常见,许多非低收入户的弱势家庭如果主要生计者死亡
又没有任何保险给付以及社会救助时,因为急难救助、马上关怀等等补助最高只有3万
所以我们都会建议民众如果符合资格的话,去转申请国保的丧葬给付...
受理单位(劳保局)也多半会协助民众办理...
申请民众也可以领取到「基本工资*5-欠缴保费」的国保丧葬给付金额...
最後,整个事件我觉得应该是这样子,姑且不论国民年金合不合理~
我想劳保局不会没事情因为某甲死亡就拿某甲的补助款去填某乙的欠缴款..
因为两个根本是不一样的事件,真的干了,光核销和对帐会搞死承办人!
没人会这样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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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在八卦版,先认真的人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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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9.6.151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mounter (114.39.6.151), 时间: 09/05/2013 20:14:47
※ 编辑: mounter 来自: 114.39.6.151 (09/05 20:26)
※ 编辑: mounter 来自: 114.39.6.151 (09/05 20:29)
1F:推 douwei:辛苦你了,在那边发这种文XD 09/05 20:49
2F:推 A19870720:但是在社工板你赢了 m文处理 谢谢分享 09/05 22:18
3F:推 chjh45:有点怪怪的,应该要分劳保死亡给付和丧葬津贴来看 09/09 17:58
4F:推 chjh45:如果某甲有劳保,那死亡给付是某乙以继承人身分领取 09/09 18:02
5F:→ chjh45:某乙可以申请直系亲属死亡的丧葬补助(劳保) 09/09 18:04
6F:推 chjh45:没有交国民年金的是某乙,所以他会在领劳保丧葬给付被扣 09/09 18:09
7F:→ chjh45:一般丧给付可以由子女中投保等级最高的去办 09/09 18:10
8F:推 chjh45:而某甲如果还是劳保加保身分可以领死亡给付就是子女的继承 09/09 18:12
9F:→ chjh45:问题了 09/09 18:12
10F:→ mounter:某乙领的是某甲的死亡给付,跟他欠款有何关系? 09/10 00:16
11F:推 chjh45:因为我看到的是原文说的某乙领的是他自己的丧葬给付 09/10 09:53
12F:→ mounter:某乙若为劳保被保险人,其申请之给付为劳保之丧葬津贴 09/10 13:29
13F:→ mounter:申请契机仍源自某甲之死… 09/10 13:31
14F:→ mounter:且欠的是国保的钱,却被要求从劳保给付还…并不合逻辑呀… 09/10 13:33
15F:→ mounter:另丧葬给付是国保的,某乙未死,不可能领他本人的丧葬给付… 09/10 13:36
16F:推 chjh45:劳保也有丧葬给付喔! 09/10 20:13
17F:→ chjh45:所以原文才会认为国保欠的钱去扣劳保请领的费用不合理 09/10 20:14
18F:→ mounter:劳工保险条例的专有名词是「丧葬津贴」非丧葬给付 09/10 22:24
19F:推 chjh45:抱歉没有注意到条例,因为我平常办的上面是写给付 09/11 13:59